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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市严把春耕第一关

日期: 2005-04-15 14:44 作者: 杨勇 来源:农业部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湖北洪湖市峰口种子市场经营户王某,因为销售散装早稻种子“浙935”被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交了1000元罚款,老王表示心服口服,他说:“通过市执法人员的帮助教育,我认识到,虽然这次我从仙桃购进的这100斤散装浙935只值130多元,可一旦农民买回去播到地里,那造成的损失可就不止这个数了,到时候我可能要赔偿人家好几千元,还要被农民堵上门,执法大队这次罚了我,其实是救了我!”这是今年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的声势浩大的“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幕。

  据了解,国家农业部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将3—4月作为集中行动月,严格按照《种子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大市场检查强度,扩大检查活动范围,重点整治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虚假广告、虚假标注、无证经营、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湖北省为例,进入3月份以来,共出动2.3万人次对全省1.3万个种子生产和经营门店进行了一次普遍检查,对农资重点市场和重点县市进行了2—3遍拉网检查,对七大批发市场实行不间断检查,共立案查处种子违法案件245起。查处了新州区余四种业公司经营5.4万斤假劣种子;江苏苏隆种业公司经营劣质粤优938种子;仙桃源丰种业公司、黄冈农科所非法生产、经营R808种子;四川德农正成种业湖北分公司经营未经审定品种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进行集中打击的同时,湖北省更注重构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开展了“三个一”诚信活动,即每个县市农业执法部门签定一份责任书,每个农资经营门店签定一份承诺书和信誉卡,在《湖北日报》上发布以购种需知和用药说明为主要内容的“给农民群众的一封信”。

  记者日前随农业部督查组赴湖北洪湖市采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洪湖是江汉平原上的传统农业大县,现有耕地96万亩,每年仅水稻和棉花种子用量就达170万斤以上。记者看到,在从城区到乡村的每一家农资经营门店里都张贴有省、市两级农业部门发布的《2005年春夏播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公告和市农业执法大队发布的《洪湖农业执法》简报。在人来人往的农资集散市场,农业执法大队还设立了曝光台和咨询台,现场受理农民投诉举报,现场介绍识假辨假常识,很受农民群众欢迎。

  洪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田勇介绍说,该队目前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农民投诉-大队立案-询问取证-专家鉴定-行政处罚-协调赔偿”的工作制度,以去年发生的戴家场田丰种子经营部田某向曹市镇马路村57户农民销售830斤江苏产劣质散装“两优培九”中稻种一案为例,从8月中旬执法大队接到农民投诉到9月底农民领到2.09万元赔偿款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雷厉风行,切实为民的工作作风得到当地群众交口称赞。今年以来,该队调整工作重心,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督,对来自湖北、江苏、湖南、山东、四川、安徽、福建、海南、北京的11个棉花品种、36个水稻品种、1个玉米品种进行了种子质量检验,共抽检种子样品122个,代表种子数量达35万公斤,真正作到了不漏一个门店,不漏一个品种,不漏一个可疑线索,让假劣种子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湖北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耿显连处长告诉记者,虽然前一阶段开展的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显著,但随着今年农业生产的步步推进,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高潮将陆续到来,春耕之后还有夏播秋播,作为农业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对农资打假“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思想认识,树立打持久战、打大仗的思想准备。针对当前市场检查所反应出来的情况,应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一要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管,从源头抓起;二要变阶段检查为全年检查,做到常抓不懈;三要变专项整治为全面整治,促进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市场秩序的全面好转;四要变“关系许可”为依法许可,从源头上把关;五要把农业执法与农技推广相结合,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做到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文明执法,切实把好农业生产第一关,实现“保粮护农促增收”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