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月

以为民办实事为抓手,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

日期: 2007-06-21 13:40 作者: 来源:农业部渔业局 【字体: 打印本页

  近年来,农业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把关注广大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自2005年起年年为渔民办实事,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

  ――建立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海洋渔业通信是渔船与陆地、渔船之间进行信息交流的唯一途径,是渔业安全管理与组织海难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完整可靠的救助通信网,通信设施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给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此,农业部决定由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负责,整合现有海洋渔业通信资源,利用现代化通信技术设备,建立“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并将其作为2005年为农(渔)办的15件实事之一。国家投资近4000万元,建立全国统一的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络,即:建立一个包括海洋渔业短波安全通信网、超短波(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渔业船舶船位监测网和海洋渔业公众移动通信网(简称“四网合一”),集渔业安全生产与渔政管理通信、渔民生产和渔民生活通信服务于一体的全国统一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经过两年的建设,安全通信网络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14座短波岸台都实现了24小时值班,较好地完成了渔业生产气象信息发布、安全救助、渔政执法调度、渔民日常通信等任务。据初步统计,仅2006年一年,14座岸台共发布海洋气象预警信息5960次,接报处理安全救助信息171次,救助船舶137艘,救助人员68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参与渔政执法调度433次,为渔民提供日常通信11533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短波通信网已经为渔民所熟悉,被称为“海上安全的守护神”。

  ——开展10万海洋捕捞渔民职业安全培训。分析海洋捕捞业灾难事故多发的原因,除台风等恶劣气候条件、渔船安全性能较差、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管理手段落后等因素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渔民自身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基本职业安全技能和水平不高。此外,沿海经济发展对廉价劳动力的需求,推动了内陆非渔业劳力向沿海的快速流动,涌入的大多数非渔业劳力未经培训,不掌握基本的生产技能就直接上船出海,更加剧了船员整体素质的下滑和安全隐患的增加。因此,加强海洋捕捞渔民职业安全培训,增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增强渔民海上自救与互救能力,避免和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是推进平安渔业建设,保障广大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又一个重要内容。为此,2006年农业部将对10万海洋捕捞渔民职业安全培训列入为农民办理的15件实事之一。农业部渔业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近几年渔船水上安全事故和渔业涉外事件增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明确将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涉外渔业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将在公海或他国水域及双边渔业协定水域作业的涉外渔民,沿海重点渔区、事故高发地区、从事高危作业渔船的渔民,海洋机动渔船职务船员包括驾驶、轮机、电机、无线电人员作为培训对象。组织编印了12万册《渔业安全生产渔民必读手册》,免费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渔民。手册收录了海洋捕捞渔民出海生产经常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应当熟悉和掌握的基本安全知识、注意事项,图文并茂,受到渔民群众普遍欢迎。各地也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将安全培训与渔业涉外培训、双边协定入渔培训、普通船员“四小证”、渔民“绿色证书”和职务船员适任证书培训等专门培训结合起来,利用伏季休渔期间组织进行培训和考核,有力推动了海洋捕捞渔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展,沿海11省(区、市)共有海洋捕捞渔民13万人接受了职业安全培训,为提高广大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渔船试点配备救生与通信设备。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渔船安全设备配备不到位、配备率低有直接关系。按照我国《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规定,渔船安全设备“配备率”应为100%,由于我国渔民对安全设备配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同时考虑到会增加建造和维修成本,不愿意出资配备安全设备,致使我国现有的22万艘海洋捕捞渔船中,绝大多数渔船的安全设备配备率未达到要求,有的即使配备了,也未达到规定。由于渔船安全设备配备不到位,配备率低,不满足法定要求,由此造成事故发生后渔民得不到自救的现象时有发生,渔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为提高渔船安全与通信装备水平,增强渔民自救与互救能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渔业”建设,促进沿海渔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部决定在2007年开展渔船救生与通信设备配备试点工作,并将其作为2007年农业部为农民办理的16件实事之一。从2007年起,在辽宁、浙江、福建、广东4个省的部分渔船进行试点,先从配备气胀式救生筏和新型对讲机做起,积累经验后,再逐步配备其他必要的安全设备。为支持试点工作的开展,农业部决定对配备的设备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设备平均价格的三分之一,并要求各地要用好资金,专款专用,让渔民从办实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农业部于近期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船救生与通信设备配备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试点内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目前,各试点省、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组织本地渔政、船检、港监、无线电管理和渔船船东互保等机构力量,发挥各自的优势,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