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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促进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日期: 2007-06-19 15:14 作者: 梁田庚 来源: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 【字体: 打印本页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事关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农业部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制度上健全严密、监督上严格认真,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保持了农业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但由于农业安全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突发灾害因素多,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弱,以及农业安全生产基础较差、监管难度较大等原因,决定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探索从根本上遏制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途径和办法,着力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深刻认识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和谐农村和平安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科学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具有安全保障能力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为代价。只有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创伤和震荡,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只有讲求科学态度,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抓好安全生产。

  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得农业和农村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不断增加,农业从业人员流动加快。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管理任务繁重,农业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加大,迫切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实现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五个转变”的必然要求。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是推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提高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能力的客观要求。对安全生产的态度,是衡量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试金石,是考验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施政原则的风向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促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切实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对于实现全国农业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坚持正确的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府、企业、从业人员、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通过农业安全生产的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安全文化培育等措施,建立一种共同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正常运行,长期、持续、稳定改善农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科学有效机制。

  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提高监督管理效能,构建支撑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国农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必须坚持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统一高效、执法权威、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我约束机制,逐年减少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国农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好转。

  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针对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又要充分考虑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总体设计上,既要着眼于中长期发展目标,立足于解决影响农业生产安全的根本性、长期性、深层次问题,又要注重解决当前农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矛盾尖锐、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以理顺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载体,提出监管机构法定化、职责界定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投入保障多元化、预警机制科学化、应急救援高效化、宣传教育经常化的总体方案,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

  ――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点解决农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结合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解决各方面容易达成共识的问题,对暂时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的问题,争取在发展中逐步解决。

  ――政府主导,重心下沉。根据农业安全生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予以推动,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介机构、科研单位等方面的积极性。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重心下沉、防线前移,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向农村延伸,向生产第一线延伸,拓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突出重点,着力构建农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抓好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解决影响农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当前,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通过修改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明确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解决农业安全生产准入、安全投入、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安全事故(伤亡)保险、伤亡赔偿等问题。制定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与职业安全健康先进管理模式的实施,并通过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逐步形成完整的农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和职责,严把人员入口关,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实行高风险生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生产许可管理制度,逐步实行资格认证。对农业行业重大危险源或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登记、申报,实施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范与监控。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报告、举报和投诉奖励制度。

  加快预防监控体系建设。加强与专业气象预报部门的协作,研究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自然灾害信息的有效途径。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农业行业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动态分级预警。加强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强对安全隐患突出环节的重点监控,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预防措施,提高农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现代化通信手段为依托,建立协调畅通、反应灵敏、快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农业应急管理指挥网络。通过整合、优化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明确各级农业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的整体效能,努力形成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以现有救援力量为基础,重点加强渔政、农机、草原防火、农垦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改善装备和设施、加强训练和管理等措施,尽快建立一支一专多能、平战结合、应急救援能力强的专业队伍。

  加大对农业安全生产的投入。将农业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农业投资的总体规划,加大对农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监管队伍及执法装备的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投入,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参考高危行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办法,在海洋捕捞等高风险生产领域建立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设立农业安全生产科技专项基金,组织力量对农业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工程技术和共性管理难题开展科研攻关。

  加强农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针对农业从业人员多、分布广、安全意识不强等情况,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全面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理念、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农业安全生产整体规划,加强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础建设与体系建设,开展多个层次、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活动。健全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实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资格认证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全方位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监管能力。

  (作者为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