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谱写城乡和谐新篇章——我国总体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新华网北京9月12日电 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全面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明确把现代农业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位。2004年到2007年,连续四个中央一号文件,以不同主题推动着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谐发展新阶段到来。
坚持“多予少取” 增加农民收入
“鲁宣公首行初税亩,孔仲尼小试收赋员”演义的是中国财税史上有名的一个典故。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成为征收农业税的最早记载,中国农民从那时开始缴纳农业税这一“皇粮国税”。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布第四十六号主席令,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中国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绵绵延续26个世纪后,终告结束。
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和农业技术进步缓慢是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瓶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近年来不断增加这方面的投入。中央财政这几年差不多每年在整个农业的投入方面都增加三四百亿元,2006年和2005年相比,中央财政用在农业方面的投入增加了422亿元。
2007年的一号文件明确要求三个“继续高于”:今年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继续高于去年;中央财政对于农业支持增加的资金要继续高于去年;用在农业生产生活方面的直接投入要继续高于去年。财政部表示,今年对于农业的投入,从中央和地方来看,都会比去年的总量增加,也就是说去年整个农业方面中央财政的支出增加了422亿元,今年增长的数量一定会超过422亿元的水平。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较大,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260元,在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率创1997年以来同期增幅最高。
7月25日,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户农村住户的最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农民收入继续增长,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11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3%,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出售农产品收入和生产经营收入。
党的十六大以来,“多予少取”的农村政策正在取得实效。
“希望让人们从中国的发展中看到未来的希望”
1994年9月,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名誉所长、地球政策研究所所长布朗发表在美国《世界观察》上的一份长达141页的报告《谁来养活中国》,描述了一个令人恐惧的前景:伴随着水资源日益短缺,高速工业化进程对农田的破坏,人口的急剧膨胀,中国在21世纪初期将无法独自养活10多亿人口,那时大量粮食进口将可能引起世界粮食价格的上涨,对世界粮食供应,甚至政治格局产生巨大的影响。布朗的文章曾被“中国威胁论”的制造者所利用。
2005年9月,布朗在北京说:“我的新书的名字是《向中国学习》,我非常赞赏中国过去的发展成就,希望让人们从中国的发展中看到未来的希望。”
中国人能够养活中国人。
据农业部预计,今年全国夏粮产量2321.7亿斤,比去年增加43.9亿斤,实现1985年以来首次连续四年增产。夏粮和小麦亩产再创历史最好水平。目前早稻收获已近尾声,产量有望与去年持平或略增。
在上年基数较高、自然灾害较重的情况下实现的今年夏粮丰收,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生产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各地各部门将农业生产纳入到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大盘子中进行科学而有效地运作。
自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以来,2004年粮食生产恢复的势头得到保持。今年中央继续巩固、完善、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达到427亿元,比去年增长63%;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农民培训等4项补贴资金共计87.7亿元,增长47.4%;国家及早公布了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并明确了最低收购价不低于去年水平,有力地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落实城乡统筹 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礼记·礼运》的《大同篇》中,有这样的几句:“……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让年老的各有适当的归宿,年轻的各有一定的用处,年幼的各有应得的成长条件,鳏寡孤独和残疾人,都有受到赡养的权利。儒家理想的“大问世界”景象,正在21世纪初的中华大地上逐步实现。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十六届三中、四中、六中全会又要求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的实践。十六大以来,一些省区市按照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陆续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覆盖了1509万人。到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2068万人。
基于这一工作基础,在去年12月底召开的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一项重大决策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作为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覆盖全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从这一刻开始建立。
2005年8月,国务院决定加快合作医疗推进步伐。中央要求到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要覆盖全国80%的县市,中央财政对参保农民的补助由10元提高到20元。2007年初,实现上述目标的时限更是被提前到今年年底。
此外,今年要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使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普遍减轻经济负担;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从2006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在税费改革之后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制度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以及扶贫事业、农民工权益保障等。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可以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农民艰苦奋斗之外,国家、社会可以给农业以更多支持,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使国民经济各产业形成更协调的关系,保证国民经济更健康地、可持续地发展。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力推进改革发展,尤其是在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4月24日,城乡规划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来的总体规划应包括五大类,分别是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这是乡镇首次被列入规划范围内,同时也是村庄首次被列入整体规划的体系之中。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完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为题举行了第二十六次专题讲座。有关专家指出,相对于现行的《城市规划法》,从“城市”到“城乡”,仅一字之差,却意味深长,不仅标志着我国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统筹规划的新时代,也将对明后年即将启动的“十二五”规划研究产生决定性影响。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红石村是当地有名的蔬菜种植区,以前,村里没有一条水泥路,蔬菜虽然年年都有好收成,却苦于运不出去。2006年,全村已有7条公路,这些路将村子和城市连接了起来,蔬菜不愁往外运了,村里蔬菜种植面积几乎扩大了1倍,蔬菜种植在红石村形成了规模效益。菜农挣了钱,城里人的菜篮子也愈加丰富——红石村融入了新都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热潮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进行二审的城乡规划法草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指导乡、村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一审。有些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和有的地方提出,本法应明确规定,城乡建设应当实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没有制定城乡规划的,不得进行有关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