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月30日,农业部发布新修订的《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并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颁布的《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分为6章42条,进一步明确了渔业主管部门对水生生物资源的管理职能,凸显了人对自然的关爱;突出了渤海渔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调整发展,做好渤海生物资源的增殖和养护,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和休闲渔业;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积极引导和扶持渔民转产转业;调整和完善了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将重点保护资源品种从现行规定的23种增加到30种,并调整了各自的可捕标准,同时根据网具分类国家标准,调整了禁用渔具渔法和准用网具的最小网目尺寸,突出禁止三重流刺网和各种拖网在渤海作业,并规定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渤海与黄海统一实行伏季休渔制度。
据了解,为保障《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的贯彻实施,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决定2004年为“渤海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养护年”,将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协调”,狠抓渤海渔业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养护,逐步实现“复渤海一片碧海,兴渤海鱼虾摇篮”的总体目标。“一个中心”是以实现渤海渔业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既要控制渤海捕捞强度,又要保护渤海生态环境,二者相辅相成,齐头并进。“三个协调”是捕捞要与养殖相协调、捕捞养殖要与加工和三产相协调、生物资源要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今年将开展打击渤海拖网、变相拖网、三重流网、电、毒、炸鱼的专项行动,6月10—20日重点打击渤海拖网、变相拖网、三重流网、电、毒、炸鱼等违规活动,并在6月16日前查处使用围网和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违规作业的渔船。开展最小网目尺寸检查活动,8月20日至9月1日重点对渤海内鲅鱼流网、对虾流网、张网、围网类网具的网目进行检查。11月10日至11月20日对全年渤海渔业资源与环境养护工作进行综合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渤海拖网、变相拖网、三重流网、电、毒、炸鱼的管理效果;检查渤海最小网目尺寸管理的效果;检查黄渤海区渔船新版捕捞许可证的换证情况。
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的通告
一、《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已于2004年1月15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渤海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除使用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钓钩以及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海蜇、毛虾专项品种捕捞作业外,禁止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一切捕捞作业。
三、下列网具实行如下禁渔期:
(一)5月1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禁止张网类渔具和桁杆、框架型拖曳渔具以及网目尺寸60—70毫米的单层流刺网作业;
(二)5月10日12时至6月16日12时,禁止围网和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作业;
(三)12月10日12时至翌年4月1日12时,禁止耙刺类渔具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外侧作业;“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内全年禁止魁蚶耙子作业。
四、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收购、加工和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五、禁止使用下列严重损害渔业资源的渔具、渔法:
(一)炸鱼、毒鱼和电力捕鱼;以渔船推进器、泵类采捕定居种渔业资源;
(二)三重流网、底拖网、浮拖网及变水层拖网作业,但网口网衣拉直周长小于30米的桁杆、框架型拖网类渔具除外;
(三)网具规格不符合标准的网具。
六、鲅鱼流网最小网目90毫米,网衣拉直高度不得超过9米(含缘网),每船总长度不得超过4000米;对虾流网最小网目60毫米,网衣拉直高度不得超过9米(含缘网),每船总长度不得超过4000米;张网类网目不小于8毫米;围网类网目不小于33毫米。
七、禁止捕捞辅助船从事捕捞生产。从事海上渔获物运销、冷藏加工、渔用物资和燃料补给等为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渔业辅助船舶,必须依法领取捕捞辅助船许可证。
八、禁止在渤海养殖、增殖未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农业部批准推广的杂交种、转基因种和其他非渤海原有品种。
九、禁止在潮间带外侧水域采捕兰蛤。在潮间带和其向陆一侧采捕兰蛤、沙蚕、卤虫,应当报经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特许捕捞许可证。取得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区域、时限,凭证限量采捕。
十、沿岸的盐场、电厂、养殖场和其他利用海水的单位或个人,在纳水时应当采取防护或有效规避措施,保护幼鱼、幼虾资源。在伏季休渔期间引水用水时应设置凸面向外且网目不超过7毫米的“V”型防护网。
十一、渤海沿岸广大渔民应积极学习、自觉遵守《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依法查处。
二ОО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渤海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及其最低可捕标准
重点保护品种 |
最低可捕标准 |
蓝点马鲛(鲅鱼) |
叉长38厘米 |
银鲳(鲳鱼) |
叉长15厘米 |
鳓(鳓鱼) |
叉长28厘米 |
小黄鱼 |
体长15厘米 |
白姑鱼 |
体长17厘米 |
黄姑鱼 |
体长17厘米 |
真鲷 |
体长19厘米 |
花鲈(鲈鱼) |
体长40厘米 |
鲬(辫子鱼) |
体长36厘米 |
鮻(梭鱼) |
体长30厘米 |
黄盖鲽 |
体长19厘米 |
高眼鲽 |
体长15厘米 |
半滑舌鳎 |
体长27厘米 |
褐牙鲆(牙鲆) |
体长27厘米 |
带鱼 |
肛长25厘米 |
对虾 |
体长15厘米(雌) |
脊尾白虾 |
体长6厘米 |
口虾蛄(爬虾) |
体长11厘米 |
三疣梭子蟹 |
头胸甲长8厘米 |
日本蟳 |
头胸甲长5厘米 |
魁蚶 |
壳长6厘米 |
毛蚶 |
壳长3厘米 |
文蛤 |
壳长5厘米 |
菲律宾蛤仔(杂色蛤) |
壳长2.5厘米 |
栉江珧 |
壳长17厘米 |
海蛰 |
伞弧长30厘米 |
中国毛虾 |
(不定标准) |
栉孔扇贝 |
(未定标准) |
皱纹盘鲍 |
(未定标准) |
参 |
(未定标准) |
注:1、不定可捕标准者,不对渔获物进行幼鱼比例检查。
2、未定可捕标准者,可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可捕标准,在本辖区内适用。
海捕捞作业网具最小网目尺寸
一、鲅鱼流网最小网目90毫米,网衣拉直高度不得超过9米(含缘网),每船总长度不得超过4000米;
二、对虾流网最小网目60毫米;网衣拉直高度不得超过9米(含缘网),每船总长度不得超过4000米;
三、张网类网目不小于8毫米;
四、围网类网目不小于33毫米。
渤海禁渔期
一、渤海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除使用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和钓钩从事捕捞作业外,禁止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一切捕捞作业。
二、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内专捕海蜇、毛虾的网具可在伏季休渔截止日期之前开捕,具体开捕日期由沿岸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报农业部和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备案。但毛虾的开捕日期不得早于8月15日。
三、下列网具同时实行如下禁渔期:
(一)5月1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禁止张网类渔具和桁杆、框架型拖曳渔具以及网目尺寸60-70毫米的单层流刺网作业;
(二)5月10日12时至6月16日12时,禁止围网和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作业;
(三)12月10日12时至翌年4月1日12时,禁止耙刺类渔具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外侧作业;“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内全年禁止魁蚶耙子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