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农业农村部动态

36家种子企业做出郑重承诺——杜绝假劣种子

日期:2003-03-15 14:44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两年多来,种子市场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种子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但是由于利益驱动,少数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仍存在经营伪劣种子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损害了农民利益。为了认真贯彻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关于做好2003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精神,保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子”,端正行风,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我们36家种子企业向社会做出以下四项承诺:

一、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和规章,做到持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持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尊重知识产权、不侵权,生产经营符合规定的品种;建立规范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严格执行种子加工、种子包装、种子标签等各项规定,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模范。

二、保证质量。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农作物种子分级质量》标准,建立健全种子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抓好种子生产、收获、收购、加工、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达到自己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量指标。

三、优质服务。建立规范的种子销售网络,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种子;销售给农民的种子有凭证,有栽培要点和售后服务内容;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在技术鉴定明确质量责任的基础上负责赔偿,对购种农民负责到底。

  四、诚信守约。树立“讲道德、重合同、守信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行业新风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不抢购、不套购种子、不哄抬种价、不低价倾销;企业间信守合同,与制种农户履行约定,为用种农民供应“放心”种子。

 

承诺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种子集团公司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种集团承德长城种子有限公司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
 北京奥瑞金种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南京红太阳种业有限公司  德农种业有限公司
 湖北省种子集团公司  湖北清江种业有限公司
 湖北荆楚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川丰种业有限公司
 四川华丰种业有限公司  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
 四川禾嘉种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种子总公司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种子公司
 隆化三北种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郝育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林吉农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种子公司
 山西天元种子有限公司  辽宁省铁岭市种子公司
 辽宁海禾种业有限公司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襄樊正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种子总公司
 江西省种子公司  浙江省种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种子总公司  辽宁省丹东农科院种子公司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