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累计创建了三批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玉门等8个县区先后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榆中等25个县区和金昌、嘉峪关2个市被省农业农村厅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皋兰县、安定区、麦积区等19个县区已完成第三批省级创建,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全国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会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生产、技术、监管、追溯、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充分发挥监管执法职能,着眼守底线,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力度;着眼破难题,持续开展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着眼提质效,持续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着眼夯基础,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能力素质;着眼明责任,扎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全力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