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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

日期:2020-11-27 09:48 作者: 来源: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一是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支持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推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打造一批竞争能力较强的联合社。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多种要素参股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大力推进实体化经营。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产品加工、烘干储藏运输、冷链物流、包装销售等服务,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及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4134,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1,省级示范社140,市级示范社314个。 

  二是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农业科技人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培育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良土地、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申请注册“三品一标”。继续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评选一批特色鲜明、运作规范、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示范家庭农场,带动家庭农场发展。全市共有家庭农场9507,其中省级示范场84,市级示范场213家。 

  三是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加快机制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探索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有效利益联结机制,搞好产销衔接和系列化服务,自觉维护农民利益,诚信守法经营,增强责任意识,为加快推进乐山市现代农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新的贡献。截至目前,已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1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以上44家。 

  四是强化致富带头人培育。持续深入实施“万名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累计回引优秀农民工4012人,从中培育致富带头人533人,储备优秀农民工后备力量2824人、村均2.5人,培养农民工村党组织书记671人、占比60%,进一步建强乡村带头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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