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全国信息联播

舟山市开启拖拉机整治淘汰“清零”攻坚行动

日期:2020-07-10 16:17 作者: 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为确保全市上道路拖拉机存量“清零”目标尽快完成,舟山市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拖拉机整治淘汰攻坚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核准的737台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共扣缴、拆解、劝退(离)729台,整治处置率98.9%,本市籍注册登记拖拉机987台,累计淘汰报废658台,完成66.7%。

  一是严控源头再排摸。明确县(区)政府为拖拉机整治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为实施主体,全面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以社区、村为单位网格,对辖区内存量上道路拖拉机再次开展地毯式排查,加强源头管理,确保“不漏一车,不落一人”。

  二是倒排时间明任务。按照拖拉机专项整治方案,县、乡两级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存量拖拉机分步分段推进报废淘汰工作。7-9月,公告注销到达年限的本地籍拖拉机,外省籍拖拉机及无牌证拖拉机一律依法清退;10月完成本地籍拖拉机集中报废淘汰;11月,“市、县、镇、村”四级联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拖拉机路面净化整治行动,确保“清零”。

  三是完善政策强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落实专项资金,结合实际优化拖拉机清退方案。按照“提前报废、差别补助”的原则,对本市注册拖拉机按类型、使用年限、报废时间分别予以1500-20000元的资金补助,鼓励提前报废淘汰。2019年全市报废淘汰拖拉机610台,落实补助资金419.9万元。

  四是联合执法保清零。深化部门联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的执法力度和频次,严格执行限行规定,禁止拖拉机从事非农生产活动,形成齐抓共管、联勤整治的工作格局,确保拖拉机整治工作顺利“清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