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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7年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日期:2018-02-08 08:39 作者: 来源:新疆人民政府网——自治区环保厅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根据环保部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水环境监测的工作要求,自治区环保厅新疆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各级环境监测站对全区78条河流(共169个断面)、32座湖库、124个城镇饮用水源地等进行了定期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2017年,全区河流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湖库水质属轻度污染。与2016年同期相比,2017年新疆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全区78条河流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98.2%,Ⅳ-Ⅴ类轻度污染水质断面占0.6%,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断面占1.2%。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阿克苏河、白杨河等76条河流全河段水质均为优良。

  全区32座湖库(实测31座)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湖库占71.0%,Ⅳ类轻度污染湖库占9.7%,Ⅴ类重度污染湖库占3.2%,劣Ⅴ类重度污染湖库占16.1%。高山及上游湖库水质优良,喀纳斯湖、天池、赛里木湖、乌拉泊水库等22座湖库水质优良;下游及尾闾湖库水质较差,9座湖库水质为轻度至重度污染,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总磷等;柴窝堡湖无水未测。全区湖库营养状态总体为轻度富营养,贫营养和中营养状态占70.4%,富营养状态占29.6%。

  全区124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测122个)中,Ⅰ-Ⅲ类水质优良水质比例为90.3%,Ⅳ类轻度污染水质占2.4%,Ⅴ类重度污染水质占4.9%,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占0.8%,2个水源地停用占1.6%。其中,14个城市实测的3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水质达标率为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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