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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亩,山东省试点耕地轮作休耕

日期:2019-05-22 08:55 作者:陈建志 来源:农村大众报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今年夏种时,山东省将安排50万亩耕地作为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兼顾花生等油料作物,增加市场紧缺的大豆、油料供给,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通知,5月15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2019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了三条技术路径,一是推进规模化种植。在自然条件适宜、产业基础良好的沿河(黄河)、沿湖(微山湖、东平湖)、沿海(渤海)等大豆、花生主产县(市、区),集中连片开展玉米与大豆、玉米与花生轮作,扩大种植规模,增加市场供给能力。二是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轻简化、标准化栽培技术,支持试点区域实施统一选用良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探索建立标准化、绿色化轮作生产新模式,推进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示范推广新型耕作制度。探索建立耕地轮作长效机制,总结玉米与大豆、玉米与花生轮作的成功经验,集成推广新技术、新模式,为全省大规模推进耕地轮作制度改革提供示范和样板。

  《方案》要求,试点县(市、区)应具有良好的大豆、花生种植传统,有成方连片种植的能力和意愿;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比较健全,大豆、花生耕种管收机械化服务能力较为完备。

  试点安排在沿河、沿湖、沿海的7个市15个县(市、区)的大豆、花生主产区。其中:枣庄市滕州市2.5万亩、台儿庄区1.5亩万亩、峄城区1万亩;东营市垦利区5万亩;济宁市兖州区2万亩、梁山县5万亩、汶上县3万亩;泰安市东平县5万亩;德州市陵城区5万亩;聊城市高唐县3万亩、阳谷县2万亩;菏泽市牡丹区4万亩、郓城县4万亩、鄄城县3万亩、东明县4万亩。

  在配套政策方面,《方案》提出要对开展试点的给予补助。补助对象是自愿参加并签订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协议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补助依据是大豆或者花生的实际种植面积;补助标准为每亩150元,可以补现金,可以补实物,也可以补社会化服务。同时,继续实施大豆、花生农业保险,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预防各类自然灾害,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省里将大豆、花生播种、收获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购买机械,提高大豆、花生生产机械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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