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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拆除“大棚房”绝不打折扣!

日期:2019-01-25 10:51 作者: 来源:海东时报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力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走在了全省前列,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近日,时报记者就“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访了海东市农发委副主任韩秦。 

  记者:为什么要整治“大棚房”? 

  韩秦: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严重冲击了耕地红线。同时,一些经营者钻国家土地监管的空子,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在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上非法建设或私自改变用途,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鉴于此,整治好“大棚房”问题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的必然要求,是坚决遏制违法占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举措,更是坚决贯彻总书记“农地姓农”的基本要求和践行“两个维护”、省委“一优两高”战略精神的重要行动。 

  记者:海东各地查处情况和形势如何? 

  韩秦:截至1月20日各县区上报数据,全市已完成摸底排查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及各县区农业园区内大棚总数44792栋,排查净面积2.49万亩,排查完成率100%。全市“大棚房”问题排查违法违规问题376个,涉及耕地面积1550.8亩,涉及基本农田10.97亩。其中:一类违法问题364个(涉地面积1537.2亩)。其中,在农业园区和农业基地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的违规建设非农设施问题16个,土地巡查及卫片执法问题290个;二类违法在农业大棚内的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2个,涉地面积2.77亩;三类违法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问题10个,涉地面积10.82亩。376个问题中属于整改范围103个,属于整治拆除范围270个,立案3个。完成整改82个,正在整改21个;完成整治拆除239个,正在拆除31个。完成整治整改面积893.6亩,恢复农田面积325.1亩。整治整改完成率85.37%。全市受理举报问题12个,落实整治整改7个,核实不实举报问题5个。 

  ●乐都区排查违法违规问题45个,涉及耕地面积96.89亩,已完成整治整改37个71,5亩,完成率80%。 

  ●平安区排查违法违规问题25个,涉及耕地面积65.64亩,已完成整治整改23个44.7亩,完成率92%。 

  ●互助县排查违法违规问题126个,涉及耕地面积967.1亩,已完成整治整改108个452.5亩,完成率85.7%。 

  ●民和县排查违法违规问题60个,涉及耕地面积108.6亩,已完成整治整改56个92亩,完成率93.3%。 

  ●化隆县排查违法违规问题100个,涉及耕地面积242.8亩,已完成整治整改79个165.5亩,完成率79%。 

  ●循化县排查违法违规问题20个,涉及耕地面积69.7亩,已完成整治整改19个68.3亩,完成率95%。 

  记者:我市有哪些严惩“大棚房”问题的举措? 

  韩秦:主要有以下措施: 

  ●明确零容忍态度。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批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压实属地责任。成立市县乡三级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及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市、县区政府及上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 

  ●坚持立行立改。在排查工作中坚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严格落实“拉网式、台账式”要求,建立“一棚一册、一地一码”问题清单台账。同时,结合信访举报、网络搜索等渠道,确保清查摸底不留死角,问题清单台账立行立改。一是以乡镇为单位,在排查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甄别,核准问题底数。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坚决拆除到位、复垦到位。二是国土部门进一步排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在建和已建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该停工的停工,该拆除的拆除,该完善用地手续的抓紧完善。三是进一步排查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的问题。 

  ●落实四个到位。一是问题排查到位。排查中做到四个“清”:即违法对象清、涉及面积清、具体问题清、应负责任清,村、乡镇、县区和主管部门对排查结果逐级审核签字背书;二是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查的问题实行一案一策,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规范的立即规范,该复垦的迅速复垦,确保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到位;三是违法处罚到位。一方面对违法主体要处罚到位,另一方面对失职失责、管理缺位,或者滥用权力、违法违规审批的问责到位;四是整改把关到位。各县区及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专项清理整治负总责,对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任务落地、排查清理、整治整改、监督指导、总结报告等工作严格把关。 

  ●做到八个结合。海东市将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为一次难得的契机,做到了八个结合。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违法用地整治、环保督查整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青海年·醉海东”活动、脱贫攻坚省际交叉考核、全域旅游相结合。 

  ●形成工作合力。海东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实现以县级政府牵头,农业、国土、公安、司法、城建、水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动员全社力量共同攻坚克难,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的坚决态度和铁腕治理决心。 

  记者:下一步工作有哪些打算? 

  韩秦: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会议和领导批示精神,对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再部署、再安排,将整治工作再做实做细,坚决守住“农地姓农”的底线,确保海东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取得实效。将继续加大清查整治力度。采取边整改边清查的方式,不留死角,按照省上的1月25日前完成清查,3月20前完成整治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将做好督查检查执纪问责。继续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实地督导,跟踪问效。对“大棚房”拖延不拆,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不主动作为、等靠思想严重,拆除工作收效甚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主体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实施中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抓好矛盾化解。将加强宣传信息沟通。继续加大对规范化设施农业经营行为和相关政策法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抓好典型问题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广泛舆论战线,使侵占农田违法行为无处藏身。适时选择一批影响大的典型“大棚房”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做到以案释法,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将加强对各类问题深入研究,吃透政策精神,促进整治和发展两不误,根据问题台账,县区政府深入剖析每个“大棚房”成因,准确定性分类,拿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实行一户一策,一案一策的精细化管理,坚决制止“一刀切”的现象发生,按照时间节点,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不遗漏每个问题“大棚房”。(责任发布: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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