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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三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日期:2018-10-18 00:00 作者: 来源:四川省农业厅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乐山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狠抓农业产地环境污染防治。强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三大战役”,大力实施区域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切实强化对有机产品基地的监控,确保种养环境符合产品认证条件。大力开展农业土壤改良,确保农产品种植土壤质量的提升和生物多样性持续保持。

  二是建立健全全程监管防控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发挥现有各级各类农产品、食品、药品等公益类检测机构作用,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构建网格化综合质检体系,及时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专项抽检。探索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质量追溯、认证认可、监管执法、风险预警体系,实行全程质量监管,确保产地环境有保障、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过程有追溯。力争在2018年底50个生产经营主体,100个产品入驻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800个农资经营店纳入市级监管平台。

  三是加强乡村旅游、民俗产品和餐饮的监管。完善乡村旅游管理办法,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民俗产品的保护与开发,加强乡村旅游、农家乐等群体性餐食品监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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