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福建省级财政对种粮30亩以上的大户给予每亩30元的补贴;二是在福建省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范围内土地流转期达3年以上,种植100亩以上粮食作物的大户,经当地乡镇经管站证实、县级农业局核定,每亩补贴100元;三是部分县还出台了当地扶持种粮大户的措施,如上杭县对种粮面积50亩以上(山垅田30亩以上)的农户每亩补贴100元,永定县对种粮面积30亩以上的农户每亩补贴80元,对抛荒地复垦种粮5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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