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7月10日为石家庄市夏季秸秆禁烧期,自6月1日起,该市2017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正式启动,将通过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等措施,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石家庄市制订下发了《2017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在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的同时,还将联合省地理信息局,利用动力三角翼飞机和无人机,不定期进行空中巡查。
方案明确,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等一切可燃物。各县(市、区)政府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禁烧期间,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将设立秸秆禁烧监督指挥所。各行政村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机场周围、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安排专人全天候巡逻。
方案要求,要针对秸秆禁烧的特点,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其中,对秸秆禁烧的重点环节点、易烧多发区,加大巡查频次,组织专项大联查;各县(市、区)要结合遥感卫星监测信息,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核查,并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反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及时调整巡查时间,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网站识别码bm21000007 京ICP备0503941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7559号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