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江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试点工作,江门财政以“精准扶贫”工作为切入点,创新扶贫模式,四措并举,城乡统筹,积极推动实现“精准脱贫、精准扶贫、精准保障”。
一、明确目标,实现服务均等。把精准扶贫作为江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试点工作第一波次率先推进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并集中精力、倾斜财力,争取在相关指标达到省先进水平。精准脱贫是指2015年要全面消灭贫困村,使全部村居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精准扶贫是指走出贫困村贫困户的传统扶贫思维,把城乡贫困户均作为帮扶对象;精准保障是把守护农田、公益林和水源地的资源激励型财政奖励转化为农村村级公共服务站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通过力推“精准扶贫”,覆盖城乡贫困户,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重点突破,确保实施效果。以“精准扶贫与村级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内容推进城乡扶贫工作,将资源激励型财政奖励政策转化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突破。2015年市本级统筹安排“精准扶贫与村级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资金3,300万元,通过自然村资源建立分类分档资源补助和奖补政策,按照“守土有责”原则,以行政村为载体,辐射到自然村,对资源保护给予补助,激励农村加强保护基本农田、公益林和水源地等自然资源,守护农村资源,使全部村级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作为村级服务站补助,专项用于保障村级公共服务站为各自然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通过聘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全面落实103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提升村居公共服务站水平,同时协助解决村“两委”工作人员工资保障水平,起到“一石三鸟”的作用,实现“精准脱贫”。目前,市级第一批基本补助资金2,277.55万元已于3月19日下达各市(区),并由其转下达给各镇(街),通过“镇级三资管理平台”和“村账镇管”方式,落实到村级,确保每条村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推动村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成效初显。一是保障村级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消灭全市10万元以下贫困村(202个),二是保障补助全市村级公共服务站规范运作经费及工作人员配备,三是以行政村(全市1058条)公共服务站为平台,为辖下自然村村民提供103项基本公共服务,惠及170多万农民。四是通过镇级“三资”管理平台和村级公共服务站管理,守护全市村级基本农田、公益林和水源地等自然资源。五是促进创新扶贫方式,推进城乡扶贫,从扶持农村贫困村贫困人口转向城乡统筹扶持贫困人口。
三、城乡统筹,实行层级保障。一是实施对全市农村贫困户帮扶,通过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等帮扶措施,确保2015年基本实现脱贫目标。二是建立全市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年提高低保标准。2015年全市城镇及蓬江、江海、新会、鹤山“三区一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50元/月,西部“台开恩”三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20元/月。三是分步实施启动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机制。鹤山在2015年1月1日启动,西部“台开恩”在2015年6月启动。四是全市全面实施分类低收入群众优惠保障措施,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东部“三区一市”和西部“台开恩”三市区域保障。五是建立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对城镇困难家庭建档立卡,实现对困难家庭的精准帮扶。同时,完善帮扶对象信息管理数据库,启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城乡贫困户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对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六是以属地帮扶为原则,由各市、区负责对本地城镇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帮扶。
四、依托载体,引导慈善帮扶。建立慈善资金帮扶低收入家庭的引导机制,建立精准扶贫慈善捐赠项目,将扶贫对象纳入慈善捐赠范围,目前,五邑慈善会正在计划联系试点街道开展精准慈善援助项目。此外,要发挥“慈善公益万人行”、“广东扶贫济困日”、“扶贫日”等活动载体作用,引导发动社会慈善力量参与,依托慈善机构和慈善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低收入家庭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