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顺义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日前顺义区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顺义区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指出,“顺义区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实训基地”认定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认定原则上不超过10个,由本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经营或管理、具有较大规模、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全区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和培训条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种养植大户、农产品加工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俗旅游大户、文化实训基地、农村干部培训实践基地等各类涉农组织机构均可参加认定。被认定为示范实训基地的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挂牌,并一次性给予5万元支持资金。
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加强基地运行管理,确保第一批“顺义区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实训基地”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顺义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