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在阜新大地星火燎原,强势崛起。
正值夏季田间管理时节,记者在阜蒙县王府镇王府村却很少看到农民在地里侍弄庄稼,多是大户、企业在组织农民种植各类苗木、蔬菜等经济作物。
在阜新关东肉业有限公司果蔬产业基地,工人们正忙着在大棚里培育油桃树苗;大棚外,200多亩葡萄地已经完成翻耕整地。“马上就要把葡萄等苗木栽种到林地里。”关东肉业公司经理孟庆才说,由于工作量较大,基地招来了30多名农民干活儿。年初以来,为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王府镇专门制订政策,大力扶持有实力、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入驻示范区,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兴办企业。截至目前,全镇已流转土地1.5万亩,落实精品地块11个,已有5户企业入驻,成立合作组织26个。王府镇农田里的变革,如今在阜新这个传统农业大市随处可见。
阜新有着560万亩沃野良田,年产商品粮达到55亿斤,是辽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阜新人骄傲地说,辽宁是中国的粮仓,阜新是辽宁的粮仓。然而,长期以来这里的农民却守着一亩三分地,种植传统的玉米、小杂粮,收入微薄。即使是改革开放后,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也依然面临增收难题,农业经营规模小、方式粗放、效益不高等,让农民的富裕梦无法破土发芽。
在阜新农业发展的节点上,市委、市政府根据农业阶段性发展的要求,顺应自然规律、市场规律,把传统农业引向现代化。
“三农”问题的核心,实质上是土地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过去30多年间为阜新农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矛盾日益凸现。“现阶段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生产规模小、面积少,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不接轨。阜新农业下一步的发展,必须加快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释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才能实现现代农业所需的农产品在‘数量上的支持’和‘质量上的保证’。”市示范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梁爱斌如是说。
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使我市土地流转从悄然兴起到轰轰烈烈。由农户之间零散流转,向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化流转。据统计,截至5月末,全市已流转土地46.8万亩,占4年建设总任务的23.4%。
这其中,我市探索和创新的企业直包、代耕代收、农民入社、土地入股、家庭农场等多种土地流转方式,显示出了一定的适应性和相当的生命力。农村土地流转后,不仅有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而且促进了农村土地向懂技术、善经营、有资金、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及合作组织集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方式,聚合技术、机械、良种、资金等要素合理配置,推动我市做大做强地方性特色产品和区域性优势产业。
更重要的是,通过土地流转破解了当前农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销售困难的瓶颈。土地流转使大量社会资金融入企业或大户,投资农业开发,企业或大户具备开拓市场、研发新产品、打出品牌的实力,解决了农民单打独斗卖难等问题。在我市农民收入构成比例中,以特色产业为主的家庭经营收入占很大比重,这是土地流转带来的明显变化。同时,实现了分工分业,部分农民解放出来外出务工从事二、三产业,部分“老把式”继续经营流转的土地,成为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
阜新镇平安地村农民刘占立把自家10亩地流转给阜蒙县骆驼山园丰生态农业发展公司,一年净得1万元租赁费,他又被招回到种植基地务工,每年增收近2.4万元。如何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利益,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成为人们的关注点。在我市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鲜明地提出了“三个不得”,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同时,土地流转并不改变原有土地的长期承包关系,农民仍旧是“掌握”土地承包权的“主人”,这使农民吃上“定心丸”,自觉自愿参与土地流转。
常言“万事开头难”。土地流转改革千头万绪,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但是,在短短的半年多时间里,我市的土地流转经过艰辛探索,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成为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的首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