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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日期: 2021-02-01 15:30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林草局办公厅(室),中国海警局执法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口禁渔管理线东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加强长江口水域禁捕执法监管,联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畅通江海洄游通道,提高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生态系统性和流域整体性,确保长江禁捕退捕取得扎实成效,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决定成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现将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成员、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予以印发,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成员、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成员、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

一、成员名单

牵头人:

于康震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员:

赵祝平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诸纪录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

蒋珍贵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

田卫军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一级巡视员

杨新宅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

袁继明 林草局自然保护地司副司长

刘德军 中国海警局执法部副部长

张国坤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杨时云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王通林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二、工作职责

长江口禁捕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简称“协调机制”)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领导下,负责分析研判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整体形势,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沟通协调重大问题,制定并实施长江口禁捕管理办法,谋划部署清理整治工作总体安排,集中执法资源开展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长效监管机制。协调机制下成立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组(简称“专项整治组”)。

三、专项整治组成员、职责和运行机制

(一)成员名单

  长:

赵依民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副主任

副组长:

吴红兵 上海海事局副局长

陆峥嵘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单干银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孙国荣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王德强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晓君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陶爱莲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管小军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郑益川 上海市崇明区委常委、副区长

赵闻斌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姜建明 浙江省舟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员:

蒋祖平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综合处处长

吴建平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执法监督处处长

  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政委

夏大荣 上海海事局处长

孔海峰 上海海警局副局长

  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政委

夏龙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总队长

张友松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

虞圣明 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副局长

金惠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执法稽查处处长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处长

吴伟中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副主任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殷淑芳 江苏省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朝才 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在协调机制的统一领导下,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并实体化实施长江口禁捕管理办法,聚焦“四清”“四无”工作目标,集中执法资源开展长江口水域禁捕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要求,明确细化各地区、各部门任务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事项,推动建立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长效监管机制。

(三)运行机制

专项整治组内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联合执法指挥部。

1.综合协调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整治工作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运行督办小组、材料宣传小组。

  任:蒋祖平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综合处处长

1)运行督办小组。负责沟通联系各成员单位,文件流转(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及档案管理,会议筹备和会务组织,经费预算申报,值班考勤、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集中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办公、出差、就餐、住宿、交通保障等事宜;牵头督办各项重要工作及重要批示落实进展情况。

负责人:白阳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执法监督处四级调研员

  员:略

2)材料宣传小组。收集整理各执法队工作进展情况,每周编印工作简报,每月形成工作小结,起草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材料,组织研究长江口打击非法捕捞存在的问题和强化措施,为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提供参考;制定每月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起草相关新闻宣传通稿材料,联系对接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开展舆情监测和相关网站信息更新。

负责人:曹剑峰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执法监督处四级调研员

  员:略

2.联合执法指挥部。负责执法人员、船艇等执法力量的整体调度,制定巡航执法计划,指导各执法队开展水上、港口和市场执法行动,组织暗访和督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水上执法队、港口执法队、市场执法队。

  挥:

吴建平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执法监督处处长

副指挥:

  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政委

孔海峰 上海海警局副局长

夏大荣 上海海事局处长

   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政委

夏龙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总队长

张友松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总队长

虞圣明 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副局长

金惠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执法稽查处处长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处长

1)水上执法队。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执法船艇通过分片包干、蹲点驻守与巡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清理取缔水上非法捕捞船舶和网具,打击组织化、团伙化非法捕捞犯罪行为;每日报送执法船艇动态及工作开展情况。

  长:

胡凯南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副队长:

桑静宇 长航公安上海分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上海海警局参谋

  上海海事局大队长

  员:略

2)港口执法队。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执法力量不定期对江河交汇水域(港汊)非法捕捞船舶停泊点和周边陆域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清理取缔各类非法捕捞船舶以及船网维修、制造、销售点,坚决打击制造销售非法捕捞器具的行为,取缔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每日报送执法动态及工作开展情况。

 长:

季云华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

副队长:

吴伟中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殷淑芳 江苏省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朝才 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李群逸 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科长

  员:略

3)市场执法队。负责组织相关执法力量不定期开展对水产品市场、餐饮场所和渔具生产厂家、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的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和以“长江野生鱼”“江鲜”为噱头欺诈消费者等行为,每日报送执法动态及工作开展情况。

  长:谢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处长

  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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