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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20-12-01 09:38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中央农办秘书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精神,根据部领导批示要求,制定了《农业农村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8月31日

农业农村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部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三定”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我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制定权责清单并按照中央编办进度安排做好梳理、报送、公开等工作。(法规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梳理本司局负责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逐步整理形成部系统制度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法规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重要决策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涉及农业农村公共利益和农民权益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信息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重要部署执行信息公开。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提高透明度便利度。(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利用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逐步形成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法社会监督。(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出台重要政策、推进重点工作、发生重大事件的同时,履行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国务院常务会议涉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公开议题,积极通过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进行跟进解读,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办公厅、政策与改革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重大动物疫情等涉农热点,以及涉农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重大涉农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保持正确舆论引导。(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图片、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方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定期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强化成果转化。(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加强农业农村改革重点信息公开。围绕脱贫攻坚、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农业综合执法、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做好政策举措、组织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农业产业扶贫相关政策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农业农村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农企业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社会资本服务农业农村投资。制定促进社会资本服务农业农村投资指引,指导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 推动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等项目工作。(计划财务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发布非洲猪瘟等疫情信息。坚持做好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本部门、各地重要工作举措,为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畜牧兽医局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各类应急预案公开。有针对性地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办公厅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法规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及时核实确认和整改落实差评事项,评价结果根据评价人自愿原则,通过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等相关平台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法规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落实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科学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加强网站运行情况统计、监测、分析,集中展现部系统公开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网站信息。强化部系统网站协同联动,及时转载、链接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发挥部系统网站集群效应。组织开展部系统政府网站普查抽查,对部系统网站开展绩效评估考核。(市场司、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名称管理、内容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提高公开实效。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规范信息发布标准,丰富信息资源和展现形式。将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制定出台农业农村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让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制度落实。要结合本司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围绕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情况报办公厅。(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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