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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8-20 16:13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医〔20185号),为切实解决生猪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决定2018年继续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现将《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79

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好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推进标准化创建为抓手,以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重点,以落实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屠宰企业建立标准操作规范,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规范生猪屠宰生产活动。鼓励屠宰企业申请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质量管理体系(ISO)等认证,提升屠宰企业管理能力。建立屠宰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落实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按照我部统一部署要求,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从质量安全要求、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生猪入场管理、屠宰过程管理、产品出场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规范屠宰企业建设运行。把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屠宰企业基础性要求,全面推进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程,提升屠宰行业发展水平,维护肉品质量安全。

(三)紧盯重点监管目标。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监管。加大资格清理、压点提质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强化“代宰”行为管理,有“代宰”业务的屠宰企业,要与待宰者签订委托屠宰协议,严厉打击“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等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持续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在巩固近年来“扫雷行动”“专项整治”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取缔问题屠宰企业。各地要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力度,加快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为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二)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按照我部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地要在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切实抓好专家队伍组建培训、法规政策宣传、技术示范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优化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助力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出一批标准高、管理严、质量优、品牌响的标准化屠宰企业。

(三)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活动。针对城乡结合部、屠宰企业周边、私屠滥宰专业村(户)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核查相结合、定期巡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严防走私生猪进入屠宰企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8月底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任务,完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安排部署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肉品消费知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清理阶段(20189月初至10月底)。对本地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建立所有屠宰企业台账及明细表,标注企业所在位置的详细经纬度,完善违法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研判分析风险隐患,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811月初至20195月底)。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化解风险隐患,取缔不合法和严重违法的屠宰企业。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6月)。全面总结“扫雷行动”实施情况,系统梳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借鉴和推广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扫雷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程参与部署、督导、总结等各环节,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水平,切实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地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大与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强化压点提质、打击违法等工作,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要继续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各地要统筹协调,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从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屠宰企业与养殖场及销售终端衔接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健全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及时宣传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进展,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建立舆情监测制度,认真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做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肉品。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信息报送机制。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移送公安机关的大要案详细案情。2019715日前报送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各地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农业农村部兽医局 李汉堡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 鹏

联系电话:010-59191692 59194442

传 真:010-59194767

电子邮箱:saoleixingdong126.com

附件

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

宣传培训情况

举报核

查情况

屠宰执法情况

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

案件移

送情况

“扫雷”行动工作成效

媒体宣传

发放宣传材料

举办培训班次

培训人员数量

接报数量

查实数量

全省开展执法次数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开展联合执法次数

立案件数

涉案物品数量

货值

罚没金额

曝光案件数量

移送件数

追究刑责人数

清理小型屠宰场点数量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数量

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数量

捣毁私屠滥宰窝点数量

人次

人次

 

万元

万元

 

万份

 

 

 

 

 

 

 

 

 

 

 

 

 

 

 

 

 

 

 

 

    注:填写涉案物品数量、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时,请注明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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