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920号
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资质考核工作。经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和评审,我部批准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等35个单位为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其中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等8个单位获得A级资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0个单位获得B级资质,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7个单位获得C级资质,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资质有效期5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得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未获得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担新的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
特此公告
附件:1.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名单
2.各资质级别可承担的试验项目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资质级别 |
1 |
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 |
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 |
A级 |
2 |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
A级 |
3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农药毒理研究中心 |
湖北省武汉市航空路13号 |
A级 |
4 |
上海市化学品毒性检定所 |
上海市中山西路1380号 |
A级 |
5 |
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
A级 |
6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 |
A级 |
7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
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 |
A级 |
8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
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 |
A级 |
9 |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
B级 |
10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 |
B级 |
11 |
贵阳医学院毒性检测中心 |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 |
B级 |
12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省卫生检测中心) |
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241号 |
B级 |
13 |
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路13号 |
B级 |
14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江苏省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
B级 |
15 |
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江西省南昌市永外正街336号 |
B级 |
16 |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40号 |
B级 |
17 |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6号 |
B级 |
18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76号 |
B级 |
19 |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77号 |
C级 |
20 |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福建省福州市津泰路76号 |
C级 |
21 |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毒理学教研室 |
上海市东安路130号 |
C级 |
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河堤路72号 |
C级 |
23 |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94号 |
C级 |
24 |
昆明医学院毒理研究所 |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 |
C级 |
25 |
南通通大化学物安全性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通市启秀路19号 |
C级 |
26 |
农业部兽药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
C级 |
27 |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9号 |
C级 |
28 |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陕西省西安市和平门外建东街3号 |
C级 |
29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系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
C级 |
3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860号 |
C级 |
31 |
浙江长三角化学品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387号 |
C级 |
32 |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研究所 |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 |
C级 |
33 |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教研室 |
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
C级 |
34 |
中南大学毒理学评价实验室 |
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110号 |
C级 |
35 |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 |
C级 |
附件2:
各资质级别可承担的试验项目一览表
试 验 项 目 |
资 质 级 别 |
|||
A |
B |
C |
||
第一部分 |
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2、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4、皮肤刺激性试验 5、眼刺激性试验 6、皮肤致敏性试验 |
√ |
√ |
√ |
第二部分 |
7、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8、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9、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0、哺乳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11、哺乳动物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2、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3、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14、微生物农药致病性试验 15、亚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16、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17、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
√ |
√ |
|
第三部分 |
18、致畸试验 19、两代繁殖试验 20、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 21、慢性毒性试验 22、致癌试验 23、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 24、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 25、人群接触毒性 |
√ |
|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网站识别码bm21000007 京ICP备0503941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7559号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