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2006 > 第7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通告 第1号

日期: 2006-07-20 13:42 作者: 来源: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经国务院批准,每年711日为我国“航海日”。为营造良好气氛庆祝“航海日”,经研究决定,我国渔业船舶于711日挂满旗、统一鸣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国水域航行和停泊期间的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正在作业期间和限制鸣笛的特殊区域除外)。

二、实施时间

渔业船舶挂满旗实施时间为:每年711日当天日出至日落。

渔业船舶统一鸣笛时间为:每年711日上午9时,持续时间为1分钟。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