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实招
调查组在江苏省宜兴市调研发现,该市努力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这一难题,实现了村级资金科学运用,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永续利用,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2013年,全市256个村及涉农社区集体总收入实现11.6亿元,比2009年增加6.93亿元,增长148%,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
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将清产核资作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严格把好清查摸底关,组织各村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摸清底数;严格把好核实分析关,对清查后的数据逐项进行核查分析,对各类资产资源,依法界定所有权属;严格把好整改完善关,对核查分析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门别类进行整改完善;严格把好公开监督关,对核实汇总后的数据,通过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如实向农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资金管理方面,建立了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票据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并做到账实、账款相符。在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资源登记清查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公开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及时登记资产资源的处置、变动及年终清查结果,对农村“三资”预决算方案和重大“三资”管理使用事项,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所有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和出让实行公开招投标并签订书面合同,在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基础上实现了保值增值。
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在江苏省率先建立农村“三资”管理市、镇、村三级网络管理平台,利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经济分析、预警监测、“三资”公开、搜索查询等九大模块,实现了对农村“三资”的实时呈现、预警、跟踪和公开。特别是通过与网络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的村务公开触摸屏,农民可随时查询本村“三资”管理的收入支出账目、资产资源发包合同等详细信息,有效防止了将村集体经济变为“村支书经济”、“村长经济”,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农村“三资”管理的随意性,实现了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
基层干部反映,由于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不明确,成员身份难界定,导致村委会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建议国家加快有关立法工作,从法律上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提供对其成员进行界定的法律依据。
(赴江苏调查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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