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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主体”激发新动力

日期: 2014-04-18 17:30 作者: 来源: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信息宣传组 【字体: 打印本页

  如何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调研期间,吉林省梅河口市的两位农民为我们提供了实践样本。

  谁来种地——以能人为带动的家庭经营。黑山头村的李刚一辈子就干了“种水稻”这一件事,近年,他通过流转、合作社、订单等方式经营的土地规模近4000亩。2013年,儿子回到家和他一起种水稻,仅自家种植的300亩绿色食品标准水稻就带来230多万元的收入。相比之下,西太平村姜连武的成绩更加“可观”,他不断扩大有机稻种植面积,荣获2004年“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称号。如今,他的有机稻已经卖到了15元一斤,曾经外出打工的儿子也回到家乡,与他一起种植有机稻。

  李刚和姜连武是村里名副其实的“能人”。他们创新了家庭经营的实践,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下一代正逐渐接过种地的“接力棒”,“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年轻一代将成长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怎么种地——以合作为纽带的规模经营。从建立种植基地到注册黑山头村福海水稻种植合作社,李刚始终注重合作经营。2014年,合作社的经营规模超过500亩并带动了3000亩水稻订单种植。姜连武的西太平村水稻种植合作社采取社员土地入股的方式,形成近1200亩的水稻种植规模,并通过订单辐射带动2000多亩水稻种植。土地规模化为机械化创造了条件,进一步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提高了经营效益。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关键在于经营主体与经营方式的有机结合。李刚和姜连武走的是“能人带动、合作经营、规模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之路。下一步,他们将利用已经注册的“磨盘湖”和“姜连武”等稻米品牌,进一步延伸价值链,为经营注入新的活力。

  调研发现,以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土地流转成本逐年递增,缺乏购置农业机械、建设粮食仓储与加工设施等的融资渠道,规模经营附属用地不足等。调查组建议,进一步制定鼓励规模化经营的惠农政策,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深化农村金融制度和产品创新,优化农机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建设粮食仓储与加工等附属设施,为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注入新动力。

                  (赴吉林调查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