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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家庭农场的发展要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

日期: 2014-02-27 14:02 作者: 来源:中国网 【字体: 打印本页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农村经营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将向媒体介绍《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张红宇表示,总体而言,家庭农场的发展不管从事什么产业,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稳定农户的承包权,放活土地的经营权,这是大势所趋,也是一个需要牢牢把握的方向。

  张红宇指出,在流转土地的过程中,一定要在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形成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党的一贯政策。从长远讲,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赋予家庭农场这些真正的农地经营者以更稳定的土地经营权。在许多地方,家庭农场通过多种方式稳定与承包农户的土地流转关系,有大量可借鉴的经验值得好好总结。

  张红宇说,家庭农场肯定涉及到土地流转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人多地少,发展家庭农场除极个别的家庭农场可以依靠自己的承包地,比如从事高资本密集、高技术密集,甚至高劳动密集的产业可能不需要流转和租赁别人的土地。一般来说,发展家庭农场都涉及到流转他人土地的经营权,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我想土地流转肯定是和家庭农场的发展密切联系起来,我也注意到改革开放到现在36年,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不断推进。改革开放之初,我们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户拥有承包经营权,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背景下,土地的经营权随着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必然需要流动。通过土地流转、土地租赁形成家庭农场的机制,在世界各国尤其是东亚国家,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