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40315202200878
- 信息所属单位
- 政策与改革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78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议〔2022〕336号
- 生效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内容概述
- 张东河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就加强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工作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答复。
- 索 引 号
- 07B240315202200878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78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文 号
- 农办议〔2022〕336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政策与改革司
- 生效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内容概述
- 张东河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就加强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工作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78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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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工作的队伍建设
农业农村部鼓励各地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激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2020—2022年连续三年制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培训计划,邀请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参加。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引入职业经理人,可以根据其经营绩效给予一定的股权激励,促进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山东省出台《关于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的通知》,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从当年度集体经营收益增量中拿出一定比例对发展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中央组织部把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强化村党组织引领。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截至目前,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比例为92.7%。二是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推动各地认真抓好村“两委”集中换届工作,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优秀人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力度,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人员资格联审机制,着力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占46.4%,比换届前提高19.9个百分点,本村致富能手和回引人才占73.6%,整体素质大幅提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注重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鼓励地方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激励机制。中央组织部将组织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全面夯实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二、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盘活利用资源资产,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2021年联合财政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通知》,提出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发展模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发展乡村产业,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集体经济,许多地方由过去的物业租赁经营为主,拓展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实践中,有的村集体盘活利用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房产设施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集体经济项目。有的村集体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开展联合与合作,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抱团发展、合股联营,有效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各地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服务,促进农村新业态发展;支持各地探索以股份为纽带联结新型经营主体,盘活资源资产要素,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
三、关于探索建设用地激活激励机制
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鼓励支持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明确了产业发展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形。2021年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提出了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强化用地监督等六方面用地政策。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继续鼓励和引导各地就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进行实践探索和创新,为支持乡村振兴提供用地保障。
四、关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工作
202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立法进程,深入开展立法理论研究,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2021年底,全国人大农委和农业农村部共同牵头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领导小组。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工作。对立法中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定位、成员确认条件、扶持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推动更多改革成果提炼转化为法律制度规范。
五、关于加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计划到2022年扶持10万个左右的村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通知》明确各地财政部门配套相应的扶持政策,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按照有关部署,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各项支持政策与资金,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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