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40315202100980
- 信息所属单位
- 政策与改革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561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1〕387号
- 生效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内容概述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司法部、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 索 引 号
- 07B240315202100980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561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1〕387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政策与改革司
- 生效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内容概述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司法部、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5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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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统一认定标准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作出专门部署,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指导地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目前全国共确认成员约9亿人。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工作的开展,2020年6月,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立法工作;围绕成员制度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立法理论研究,形成重大问题研究报告和案例;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为规范成员身份确认,保障成员合法权益提供指导;开展立法座谈调研,起草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初稿;2021年6月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立法草案初稿中成员身份确认、妇女权益保护等内容。全国妇联积极参与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妇女群众诉求,联合我部针对“外嫁女”信访开展调研督导,重点关注农村妇女在成员身份确认中的“两头空”问题,推动在源头上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成员身份和相关权益。
二、关于加强行政管理,明确认定程序
《意见》指出要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意见,明确成员身份确认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原则。2021年4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扎实做好当前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地规范发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并在建立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健全成员名册的同时,把握好成员证书发放进度。目前,全国村级证书发放率超过80%。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抓牢农村妇女权益维护工作。针对妇女“两头空”问题,特别提出要深入进行排查,重点检查离婚、丧偶妇女等群体成员身份确认情况,要规范证书内容,做到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三、关于规范诉讼程序,统一裁判标准
司法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注重从德高望重的人士中选聘基层人民调解员,积极邀请农村“五老人员”、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等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等矛盾纠纷的化解。推动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调委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举办全国人民调解师资培训班,要求农村人民调解员参训;创办人民调解大讲堂,以视频形式培训到乡镇一级,共举办13期。2020年,全国村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297.9万件,乡镇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129.1万件,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关于注重多元解纷,创新调处机制
《意见》强调要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和司法救济工作。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积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治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制定本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标准,妥善解决外嫁女、入赘婿、新生儿等各种特殊情形和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全国妇联注重保障农村妇女权益,坚持向党中央、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妇女呼声,推动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解决妇女权益问题。河南、陕西、辽宁、湖北、海南等绝大部分省级文件中针对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维护妇女权益专门作出规定,强调做好出嫁、离婚、丧偶、农嫁非等妇女群体的成员身份认定工作,防止“两头空”。辽宁省妇联、省农委开展专项工作,为摸排出来的疑似“两头空”妇女协调落实成员身份。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规范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加快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强化成员信息管理;指导各地妥善处理外嫁女等特殊群体利益诉求,认真研究对策,及时化解矛盾隐患,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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