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40315202001198
- 信息所属单位
- 政策与改革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28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309号
- 生效日期
- 2020年10月12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5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答复
- 索 引 号
- 07B240315202001198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28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309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政策与改革司
- 生效日期
- 2020年10月12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5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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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政策
(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
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将统筹乡村旅游在内的产业发展空间作为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通知》针对农村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提出两条保障措施。一是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二是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
(二)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
2016年,农业部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明确了在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相关规程。2019年以来,为贯彻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订,指导各地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的监管,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同时,积极指导各地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市场运行机制,引导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三)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为贯彻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起草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同地同权同责、同等入市原则,允许经依法登记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经营性用途的集体土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同等进入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交易。
(四)关于“点状用地”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外实施所谓“点状用地”“点状供地”。但由于概念不清晰,导致在实践中不断演变扩大,产生了冲击耕地保护红线、破坏和挑战规则的权威性、冲击三条控制线、不利于节约集约用地、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审批规则等问题。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起草规范点状用地的文件。一方面,坚决纠正以“点状用地”名义违法违规用地;另一方面,允许和鼓励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等农村一二三产业依法申请用地。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指导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规范运行,尽快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鼓励优先盘活使用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乡村旅游发展等提供用地保障。
二、关于加强乡村旅游扶持
(一)强化政策引领,加强规划和项目引领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将“品质发展”“融合发展”等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提出要 “丰富乡村旅游的人文内涵,推动乡村旅游精品化、品牌化发展”,“加快乡村旅游与农业、教育、科技、体育、健康、养老、文化创意、文物保护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丰富和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类型和品质。同时,把“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区域布局”列为首要任务,优化乡村旅游区域整体布局、促进乡村旅游区域协同发展。据初步统计,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编制了2000多个乡村旅游规划。
统筹安排文化旅游提升工程、旅游发展基金等支持资金,引导和支持各地推进了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增补了700个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50亿元。会同中国农业银行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农业银行将提供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用于支持重点村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推广。截至目前,农业银行在首批3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已发放贷款74亿元。
(二)打造精品品牌
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示范引领各地依托特色资源开发观光度假、农事体验、民俗文化、休闲游憩、乡村民宿、特色美食、节庆活动等旅游产品,公布了两批3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已推介970个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独特、精神风貌良好的美丽休闲乡村,在全国树立了一批标杆,培育了一批品牌,成为引领产业发展的样本。根据不同时节和主题,举办“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系列精品旅游线路推介活动,2019年已推出精品旅游线路410条。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以市场为导向,强化资源整合,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指导各地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开发类型多样、具有独特风格的旅游产品。加强区域协调,强化乡村旅游集群化、片区化发展,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乡村旅游区域建设,引导地区联合打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经典线路和区域品牌。顺应消费结构升级新需求,持续拓展农业功能,充分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继续推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三、关于加强乡村旅游高层次人才培养
文化和旅游部连续6年举办36期乡村旅游村干部和带头人培训班,培训乡村旅游和脱贫攻坚村8000名村干部和带头人。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先后举办六期旅游民宿标准宣贯培训班、一期民宿主人培训班,分片区进行标准宣贯培训。2020年,指导开设“乡村旅游面对面”直播课堂,面向重点村和贫困地区村干部和带头人进行网络授课和“面对面”互动答疑,已开展27期课程,累计学习人次超过40万。
2019年,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围绕地方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旅游全产业链条,广泛培养高水平高素质乡村旅游人才。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力度,指导各地统筹本土人才培育和鼓励引导各类人才下乡,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继续培育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高素质农业农村旅游人才队伍。通过“乡村旅游面对面”直播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训,搭建交流分享平台,促进乡村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四、关于民宿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修订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于2019年7月颁布实施。该标准强调了民宿的合法合规性,明确要求参与评定的民宿必须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强调民宿要为民所有、为民所用,明确要求民宿主人参与接待,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为游客提供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体验等。同时,加强与行业协会组织的沟通协调,指导开展休闲农业园区建设规范与相关标准研究起草工作,规范行业发展;支持开展星级休闲农庄(园)推介活动,推介一批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经营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企业(园区),强化带动效应。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积极推进民宿发展,深化旅游住宿业供给侧改革,制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助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同时,组织号召旅游相关行业组织和媒体围绕乡村旅游消费体验主题开展宣传推广,推动乡村旅游复工复产复市,促进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品牌塑造、提质升级。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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