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索 引 号
07B260315202200864
信息所属单位
畜牧兽医局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366号(农业水利类19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22〕108号
生效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07B260315202200864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366号(农业水利类19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22〕108号
信息所属单位
畜牧兽医局
生效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答复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366号(农业水利类1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

字体:[大 中 小]

乔晓玲等4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近年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8.99亿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支出。其中,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20202月,我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明确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在科学测算无害化处理成本基础上,充分考虑无害化处理企业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合理确定本省份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按照处理方式、病死畜禽大小等因素分类确定补助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牛羊禽等其他畜种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覆盖范围。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实施效果评估,在落实好现行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关于完善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和处理体系建设

  20175月,我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重点加强包括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在内的动物卫生监督能力建设。20214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1号),要求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考虑畜禽养殖情况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可持续运行要求,以区域性集中处理为主要方向,制定“十四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包括收集和转运站点等)布局方案,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国建设无害化处理场近680家。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无害化收集处理场建设支持力度,指导地方优化调整布局,逐步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落实各方责任和加强基层动物卫生队伍建设

  2014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等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此后,我部连续印发多个文件,对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等三方责任进行部署安排。20221月,我部联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明确要求各地压实属地责任,统筹调整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力量,优化存量、补充增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全链条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方责任,加强基层体系队伍建设,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四、关于制定相应配套法规和加强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我部在系统总结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成效和经验,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生产经营主体、广大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正式施行。《办法》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加强收集运输管理和规范无害化处理,今后一段时期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指南。《办法》出台后,我部通过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详细解读出台背景、适用范围、重点规定等内容,营造共同关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部将分级分类对从事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管理和业务人员开展系统培训,强化《办法》贯彻执行,严厉打击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829

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