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20315202200954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业管理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423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2〕138号
- 生效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
- 内容概述
-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继续建立健全种业领域创新支持政策,切实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强化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努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 索 引 号
- 07B220315202200954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423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2〕138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业管理司
- 生效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
- 内容概述
-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继续建立健全种业领域创新支持政策,切实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强化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努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4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
尚金锁等4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以种业创新为抓手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科技部、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护和利用好种质资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出台,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2021年中央印发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明确部署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二是建立保护利用体系。“十三五”期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设施。全国已初步建成以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为核心,1座复份库、10座中期库和43个种质圃为支撑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立了国家畜禽保种场173个、保护区24个、基因库8个,探索形成以保种场、保护区原产地活体保护为主,以基因库遗传材料保护为辅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夯实了育种创新基础。三是加快资源普查。去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启动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加快摸清资源家底。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加强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鉴定评价等工作,支持开展原位保护,加强濒危资源抢救性收集保护,持续做好资源库建设,大力开展资源精准鉴定,推动资源共享利用,为育种创新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关于强化种业自主创新
我部高度重视种业自主创新,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构建育种创新体系,加快提升种业创新能力水平。一是强化资源鉴定评价。去年以来我部先后启动了粮食、油料等31种作物种质资源的精准鉴定和猪、牛、羊、马、家禽等五大畜种168个品种的分子身份证构建、75个优异性状挖掘工作,夯实育种基础。二是强化创新攻关。我部深入实施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育种攻关,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完善种业创新攻关体系,加快培育优良品种。三是强化制度保障。配合全国人大修改种子法,加大新品种保护力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种业人才激励、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强化与公检法部门工作衔接,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权套牌违法行为,营造种业创新良好环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不断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科研团队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三、关于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我部高度重视种业企业培育,着力提高育种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一是培育优势企业阵型。2021年对全国农作物种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企业科研能力、资产实力、市场规模、发展潜力等情况,形成由“强优势、补短板、破难题”三类优势企业构成的农作物企业阵型。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推进畜禽、水产种业企业阵型。二是部署企业扶优工作。召开全国种业企业扶优工作推进会,积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加快形成种业企业发展新格局。三是推动出台支持政策。与财政部共同实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支持种业龙头企业与制种基地协作共建。与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种业对外投资合作工作的通知》,指导种业企业走出去。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十四五”安排1000亿元资金支持现代种业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完善种业企业阵型,建立与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积极推进种业企业与科研单位、金融机构和种业基地对接,持续提升种业企业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
四、关于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
我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加强指导引导。2016年出台《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细则》,在权益分享、持股兼职、分类管理等方面,形成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的制度规范。研究起草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实施方案,激发原始创新活力,增强自主创新动力。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指导农业科教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规章制度,激发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搭建转化平台。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建设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不断丰富展示、推广、竞价、交易等服务功能,打造综合性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网络平台。
下一步,我部将贯彻落实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落实科研人员持股兼职等以及现有法规制度、激励政策和转化平台,加快推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见效。
五、关于支持产供销联合开发,推动技术创新与市场高效对接
2008年以来,我部陆续发布了奶牛、生猪、肉牛、蛋鸡、肉鸡和肉羊遗传改良计划和《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启动了玉米、大豆等四大粮食作物和油菜、马铃薯等11种特色作物,生猪、奶牛、肉鸡等主要畜种的良种联合攻关,推动种业企业和科研院校在资源发掘、材料创制、育种技术等方面深化合作,不断强化技术创新与市场高效对接,加快育种创新。
下一步,我部将加大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对接力度,开展科技资源、技术、人才长期战略合作,共享国家科研设施平台,共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推动出台更多种业金融保险产品,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形成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能力。支持企业与种业基地对接,优先保障企业用地需求,完善育种研发、生产加工等配套设施和专业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搭建,多措并举,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完善司法保护体系
近年来,我部不断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合作。2021年联合举办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并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全面推动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2022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6个单位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种业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协同保护。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审理最新司法解释和涉种刑事审判工作指导性文件。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对接司法部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为种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关于打击无序仿制行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
我部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强化部门协同,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种子法,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加快推动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配套规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健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相关法律制度,切实筑牢包括种业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基础。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我部连续3年发布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强化侵权震慑与执法维权指导。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行为,2021年重点协调督办了浙江宁波王某某严重侵犯某水稻植物新品种权等一批侵权典型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对侵权者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强化行政和司法保护衔接。今年4月,我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部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工作,强化协同保护,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和完善监管有力的现代种业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问题重拳出击,为种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