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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220315202200783
信息所属单位
种业管理司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525号(农业水利类304号)提案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案〔2022〕224号
生效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内容概述
关于充分发挥南繁资源优势打造海南种业龙头企业的提案答复摘要。
索 引 号
07B220315202200783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525号(农业水利类304号)提案答复摘要
文  号
农办案〔2022〕224号
信息所属单位
种业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内容概述
关于充分发挥南繁资源优势打造海南种业龙头企业的提案答复摘要。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525号(农业水利类304号)提案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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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贻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南繁资源优势打造海南种业龙头企业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海南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着力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

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专门部署了种业企业扶优行动,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推动优势种业企业做强做大。一是培育优势企业阵型。我部根据企业科研能力、资产实力、市场规模、发展潜力等情况,从全国种业企业中遴选了69家农作物、86家畜禽、121家水产种业企业,培育由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三类优势企业构成的国家种业企业阵型。其中,已将海南晨海水产有限公司、海南海壹水产种苗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纳入阵型企业予以支持二是部署开展扶优工作。召开全国种业企业扶优工作推进会,发布种业企业阵型,创新工作方式,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推动种业企业与金融机构、科研单位、基地大县对接,加快形成种业企业发展新格局。近期,印发关于做好种业企业扶优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精准扶持优势业。三是推动出台支持政策。我部联合财政部通过制种大县奖励政策,推进海南制种基地与种业龙头企业协作共建,提升种业企业现代化水平。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与农发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十四五安排资金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推动农行出台《支持种业振兴信贷政策的通知》《支持种业振兴行动金融服务方案》,强化金融支持。四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2021年,我部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文件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海南省组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公司参与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土地流转工作,并取得了省财政部分土地流转贷款贴息,减轻科研用地流转企业负担。

二、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扎实推进南繁硅谷等创新基地建设,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强人才培养,支持海南打造创新基地。一是强化种业科技创新。强化顶层设计,指导海南编制《国家南繁硅谷建设规划(20212030年)》。通过深入实施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机制,支持海南相关单位承担国家种业重点科研项目,发挥南繁优势,促进产学研结合。二是加速人才培养。支持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等部属院校及中国农业大学在三亚设立分支机构,培养南繁科研人才。三是组织专家团队支持海南。协调万建民、钱前等院士、40个专家团队及750名科研人员支持海南相关实验室组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四是引导优势企业入驻。海南省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等系列扶持政策,与我部共同支持隆平高科、先正达中国、大北农、中种集团等具有创新能力的头部企业入驻崖州湾科技城,引导产业向海南聚集

三、关于加大南繁政策支持力度

2015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加大对南繁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南繁基地建设投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加大生物育种专区、农田水利工程投入力度,财政部全面落实科研用地定金补贴、制种大县奖励等政策,自然资源部指导划定南繁基地保护区实行用途管制。指导编制南繁硅谷规划,支持在崖州湾创建现代种业产业园,在海南设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协作中心,下放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和进口审批权,常年选派司处级干部挂职协助开展工作。二是强化金融支持。我部会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赴海南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金融支持南繁的初步意见。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银行机构要聚焦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种业振兴行动,强化信贷支持。证监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四、关于扩大开放将种业南繁硅谷融入一带一路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种业振兴部署,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作用,加大种业对外开放力度。一是放宽外商投资种业限制。修订了外商投资种业负面清单,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规定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的中方股比不低于34%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种质资源进口审批权下放海南,指导海南编制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南繁科技城、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布局建设众创中心、分子育种表型与基因鉴定平台、国际合作中心等重大共享科研平台,推进种业科技国际合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海南种业科技创新,培育种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南繁硅谷建设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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