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20315202001092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业管理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10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133号
- 生效日期
- 2020年09月04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14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10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7B220315202001092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10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133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业管理司
- 生效日期
- 2020年09月04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14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1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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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智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农作物品种资源及种子系统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制订相关的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政策
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确立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点任务,明确了人才队伍建设、设施用地管理、财政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各地及时出台实施意见、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细化政策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的要求,近日我部出台《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引导更多资源、技术向优势区域集中,有序开发特色资源,做精乡村特色产业。
二是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中央财政持续投入,支持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和原生境保护点(区)新建、改扩建,初步形成了以国家作物种质长期库为核心,1座复份库、10座中期库和43个种质圃为支撑,214个原生境保护点(区)为补充的国家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长期保存作物资源51万多份,其中地方品种占60%以上;保护重要农业野生植物70余种(类)。农民和农民种子系统在种质资源保护与体系建设中功不可没。
三是设立种质资源保护专项。中央财政通过我部部门预算项目安排物种品种资源保护专项经费,支持开展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以及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编目繁种和入库保存等基础工作,2020年安排资金近1亿元。
四是开展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在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已启动17个省份基础上,今年我部新启动山西、内蒙古等14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与收集行动,累计覆盖了2323个农业县(市、区),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全面启动。已收集资源6万多份,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各地农民保存的地方品种和农家种。组织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抢救性收集野生植物资源4.6万份,建设了一批异位保存点(圃),有效化解了地方品种和传统品种丧失、在地作物种质资源多样性锐减的风险,大幅度增加了种质资源战略储备。
五是推进开发利用。各地、各有关单位通过种质资源精准鉴定、深度发掘以及农业野生植物驯化,发掘创制了“普冰”小麦、28占水稻恢复系等新种质,培育推广了一大批突破性新品种,我国农作物自主品种占95%以上。随着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乡村特色产品遴选工作的持续开展,已认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851个、推介乡村特色产品880个和能工巧匠220个,有力推进了特色种养业发展,创响特色农产品品牌。另外,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投入资金1亿元,扶持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物种品种资源保护专项等,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普查收集进程,强化战略资源安全保存。二是加快出台各地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具体实施意见,出台适宜不同地域资源禀赋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政策举措。三是推动农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绩效工资制度、职称评定制度等尽快落实落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四是突出地方特色品种保护与利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推介工作,引导乡村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二、关于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当地品种改良和生态选育种及小规模种子生产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达223万家,农民合作社通过农户的联合,组织带领农民“抱团”参与市场竞争,引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地方品种改良、生态选育种和小规模种子生产,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品种改良与生态选育种成效明显。在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中,新发现了很多有特色的地方品种,在推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品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四川省米易县的梯田红米,傈僳族栽种至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产业化开发和农旅融合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安徽霍山县漫水河镇的“红灯笼”辣椒,催生了加工厂5家、家庭农场11家,有力带动了贫困户增收致富;云南德宏的“毫木西”优质地方稻品种,已成功打造了“遮放贡米”品牌,每年种植面积超过15万亩,带动农民年增收超过2.5亿元。二是小规模种子生产依法有序。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农民既可以开展种子自繁自用,还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自繁自用有剩余的常规种子,初步测算,小麦、大豆、马铃薯等常规作物农民自繁自用种子约占30%。三是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综合治理技术推广应用。近年来,根据不同区域病虫害发生特点,形成了一批生态调控、品种抗性布局、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支持抗病虫品种选育、加强包括生态种子在内的绿色防控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模式创新。
下一步,一是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科研机构合作,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二是组织开展“种质资源科普开放日”活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在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圃等举办科普开放日,线下现场参观与线上直播相结合,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度。三是继续支持抗病虫品种选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包括生态种子在内的绿色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模式创新,因地制宜形成绿色生态农业生产。
三、关于探索在地品种资源惠益分享方式
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中,我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种质资源惠益分享方式,推动构建资源保护与利用良性互动、开发与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一是加强在地品种资源保护。积极推进非主要农作物农家品种、地方品种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创新种质授予品种权,如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通过嫁接地方品种培育的红肉蜜柚获得品种权保护,实现了保种与选育种有机结合,资源惠益分享方式得到有效实现。二是搭建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通过组织实施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推进种业人才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以平台为载体,促进优异种质、创新种质有序向企业流动,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极大地提升了资源收益水平,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互促共进。三是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2019年,落实专项资金6.02亿元,支持31个省(区、市)2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提升、基地建设,授权地理标志生产主体3093个,实现销售额2800多亿元,带动780万农户增收150多亿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是加快组织实施优异种质资源创制与应用行动,建立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交易平台,支持创新种质上市公开交易、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二是有序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登记、保护单位确定等工作,加快构建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健全惠益分享机制,保护资源创制人合法权益,激发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活力。三是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将区域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建设纳入支持范围,促进传统特色品种资源原生境和生产性保护。多措并举,形成保护传统农家品种及种质资源利用的合力。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010-59193186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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