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20414201600065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子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种子法》配套办法培训班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种〔2016〕22号
- 生效日期
- 2016年09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14日
- 内容概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种子法》配套办法培训班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7B220414201600065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种子法》配套办法培训班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种〔2016〕22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子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16年09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14日
- 内容概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种子法》配套办法培训班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种子法》配套办法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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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三个《种子法》配套办法,推进全面依法治种,拟于9月23-24日举办《种子法》配套办法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新修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三个配套办法解读。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9月23日-24日,9月22日报到。
培训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霍营,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市种子管理机构,各省(区、市)按名额分配确定的地(市)级种子管理机构。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种子管理机构依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确定本辖区参加人员。各地要严格控制参训人员数量,于9月20日前,将本区域参训人员名单汇总并将回执(见附件3)发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二)本次培训期间安排山东省青岛市、内蒙古通辽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西省九江市、福建省三明市、陕西省宝鸡市、甘肃省张掖市7市种子管理机构进行经验交流(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上述7个单位不占名额分配表名额),请相关省种子管理机构通知相关单位准备交流材料参加培训。
(三)本次培训已列入我部培训计划,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费用由我部统一安排解决。
(四)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联系人: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吴志强
电话:010-59195191,18611243595
邮箱:nybflpx@126.com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杨扬 刘丰泽
电话:010—59193114,传真:010—59192079
邮箱:zzjscjgc@agri.gov.cn
附件:1.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
2. 培训名额分配表
3. 参训人员回执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9月12日
附件1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
|
|
北京站:乘2号地铁到“东直门”下车,换乘地铁13号线到“霍营”下车,乘公交车两站(371/478/462/607路)到“霍营乡”下车,对面即是。
北京西站:乘公交车到“长椿街”下车,换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下车,换乘地铁13号线到“霍营”下车,乘公交车两站(371/478/462/607路)到“霍营乡”下车,对面即是。
首都机场:乘机场快轨到“东直门”站下车,换乘地铁13号线到“霍营”下车,乘公交车两站(371/478/462/607路)到“霍营乡”下车,对面即是。
自驾车:北京到昌平G6京藏高速12B出口出,右转,直行4公里左右,见“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指路牌,右转行200米右侧即是。
附件2
培训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省份 |
名额分配 |
序号 |
省份 |
名额分配 |
|
1 |
北京 |
2 |
18 |
湖南 |
6 |
|
2 |
天津 |
3 |
19 |
广东 |
5 |
|
3 |
河北 |
8 |
20 |
广西 |
5 |
|
4 |
山西 |
6 |
21 |
海南 |
3 |
|
5 |
内蒙古 |
5 |
22 |
重庆 |
3 |
|
6 |
辽宁 |
7 |
23 |
四川 |
8 |
|
7 |
吉林 |
5 |
24 |
贵州 |
5 |
|
8 |
黑龙江 |
8 |
25 |
云南 |
5 |
|
9 |
上海 |
2 |
26 |
西藏 |
2 |
|
10 |
江苏 |
4 |
27 |
陕西 |
4 |
|
11 |
浙江 |
4 |
28 |
甘肃 |
5 |
|
12 |
安徽 |
8 |
29 |
青海 |
2 |
|
13 |
福建 |
3 |
30 |
宁夏 |
3 |
|
14 |
江西 |
5 |
31 |
新疆 |
8 |
|
15 |
山东 |
7 |
32 |
兵团 |
3 |
|
16 |
河南 |
8 |
33 |
农垦 |
3 |
|
17 |
湖北 |
8 |
|
|
|
附件3
参训人员回执表
省(区、市)
|
姓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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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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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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