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70315201900713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田建设管理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779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9〕144号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的建议
- 索 引 号
- 07B270315201900713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779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9〕144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田建设管理司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的建议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7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字体:[大 中 小]
B1
同意对外公开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范围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要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东北4省(区)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政策、出台规划,扎实推进黑土地保护。一是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015—2017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在东北4省(区)17个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试点面积170万亩。其中安排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哈尔滨市呼兰区、绥化市北林区、海伦市、克山县、龙江县、嫩江县、桦川县、宁安县等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试点面积占53%。通过试点,东北4省(区)总结了一批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探索完善了黑土地保护长效工作机制、服务体系和监管方式,为进一步扩大黑土地保护示范打下基础。二是制定黑土地保护长期规划。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6部门制定《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农农发〔2017〕3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印发至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区)人民政府实施。《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2.5亿亩,基本覆盖主要黑土区耕地。通过治理修复,基本遏制黑土退化趋势,将东北黑土区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以上,加快建成一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能稳定的商品粮基地。三是扩大黑土地保护示范面积。2018年起,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转为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在东北4省(区)的32个县开展整建制推进示范和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区面积扩大到880万亩。其中在黑龙江省克山县、龙江县、桦川县、海伦市等4县(市)开展整建制推进示范,新增加了五常市、宾县、巴彦县、富锦市、青冈县、绥棱县、五大连池市、密山市、虎林市、宝清县、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农场等11个县(市、场)开展保护利用示范,试点面积440万亩。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落实《规划纲要》任务,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争取资金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着力提升东北黑土区耕地质量,实施战略性保护,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二、关于加大深松整地补贴力度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通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等一系列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2016年,我部发布了《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 2017年起,我部和财政部明确从“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安排深松作业补助资金,以“大专项+任务清单”形式下达各省,建立了补助资金稳定支出新渠道。2018年,我部明确东北4省(区)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适宜地区试点开展农机深翻(深耕)作业补助,促进秸秆还田和黑土地保护。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财政部沟通,继续研究在适宜地区试点开展农机深翻(深耕)作业补助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充分考虑代表建议,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深松整地补贴力度。
三、关于大力支持秸秆还田
近年来,我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通过抓关键环节、抓典型地区、抓技术创新,推动以农用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考虑到东北地区是我国秸秆处理重点难点地区,2017年,我部启动了“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每年安排秸秆试点资金6亿多元,支持东北4省(区)开展农用优先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发布了东北高寒区玉米秸秆深翻养地模式、秸—饲—肥种养结合模式、秸—沼—肥等技术模式,推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养畜过腹还田、生物腐熟还田,新增秸秆还田面积近3000万亩。2018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出台了《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扩大中央财政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加大对秸秆还田等农机购置补贴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继续支持黑龙江开展包含秸秆还田在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强黑土地保护。
四、关于对施用有机肥进行补贴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整县推进思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重点支持畜牧大县的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处理中心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装备,加强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有机肥替代化肥比例。2019年,在东北3省的63个畜牧大县安排实施整县推进项目。同时积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积极争取有机肥生产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支持,同时鼓励畜禽粪便资源较丰富地区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与中央资金形成合力,实现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
五、关于国家增加黑龙江省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
2016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试点实施3年来,各试点省及有关部门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稳妥有序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2019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面积达到3000万亩,比上年增加100万亩。其中,轮作试点面积2500万亩,主要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黄淮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的大豆、花生、油菜产区实施;休耕试点面积500万亩,主要在地下水超采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2019年黑龙江省轮作面积1100万亩,休耕面积达到200万亩、比上年增加60万亩。试点注重生产生态协调,实现用地养地结合,通过轮作休耕试点的开展丰富了绿色种植制度内涵,提升了农业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促进了农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结合代表建议,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把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放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持续加力、常抓不懈,推进轮作休耕试点顺利实施,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制度,助力东北黑土地保护,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82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