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50715201901007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28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9〕103号
- 生效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2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7B250715201901007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28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9〕103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 生效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28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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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海玲、彭祁、周文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紫鹊界梯田等“中国南方稻作梯田”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湖南新化紫鹊界梯田是我部第一批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7年,作为“中国南方山地稻作梯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我部推荐,通过了联合国粮农组织相关委员会的评审,正式列入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政府按照我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283号)的要求履行属地责任,认真实施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紫鹊界梯田的生产、生态和文化价值得到了有效挖掘和传承,文化遗产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相互融合促进,带动了当地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农耕文化的重要载体。我部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对已认定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指导、服务、支持方面做了相关工作。
一、加强对遗产地的政策支持和指导协调
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在创新中发展”的思路,坚持分类指导,总结形成多种活态传承模式;坚持问题导向,避免过度开发和盲目开发。支持遗产地用好现有相关政策,聚焦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遗产地在农耕文化传承、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具有较强公共属性,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创设相关支持政策。
二、关于编制出台《中国南方稻作梯田保护管理规划》
梯田是我国分布较为广泛的农业生产类型,不仅有稻作梯田,还有旱作梯田;我国南方有,西部、东部、北部地区也存在,并且有相当多分布在少数民族聚集区。我部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农业文化遗产分布和存量情况,正在开展农业文化遗产识别评估试点工作,其中梯田也是识别评估的重要方面。拟在对我国梯田分布和保护传承情况有了较为完整的认识后,再研究制定相关保护管理规划。
三、鼓励和扶持特色农产品进行地理标识认证
围绕特色农产品打造品牌是保护传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湖南新化紫鹊界梯田已于2010年成功登记“紫鹊界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新化县列入《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的有奉家柴火腊肉、新化东岭田鱼等2个产品,下一步可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逐级申报申请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我部在中国农产品周刊推出“农遗良品”专栏,开通乡村文化振兴微信公众号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题网站,与相关单位合作推出遗产地公益广告,组织遗产地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设置专区等方式加大力度展示遗产地特色农产品,支持做强特色产品品牌。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传承发展优秀农耕文化,支持指导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活态保护利用,促进遗产地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感谢你们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010-59192650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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