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250715201901005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246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9〕102号
- 生效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246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7B250715201901005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246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19〕102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 生效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246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2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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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抵制高价彩礼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倡导健康文明的婚俗新风
为发挥婚姻登记机关在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的作用,各级民政部门在履行好登记职能的基础上,将工作进一步延伸,大力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引导当事人用庄重简约的颁证仪式代替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婚礼宴席。各地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创新,通过设立中西式颁证厅、邀请社会名人担任特邀颁证师、设计新婚首日封、签发婚事简办倡议书、免费录制颁证仪式光盘等方式,为新婚夫妇举行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颁证仪式,取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明显的示范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近千家婚姻登记机关开展了个性化的结婚登记颁证服务。2018年11月,民政部在山东召开全国婚俗改革工作座谈会,介绍了有关地区婚俗改革的具体做法和经验,经过媒体广泛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二、发挥村规民约约束性作用,持续开展移风易俗
村规民约是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重要方式,对抵制高价彩礼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性。2018年12月,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出台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监督落实、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5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地制宜推动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提高乡风文明程度。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提倡把喜事新办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监督和奖惩机制,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合情合理的规劝约束。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面向全国征集精选了20个乡村治理案例,包括用“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践经验。
三、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努力从根本上扭转落后观念
近些年,针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现象,有的地方出台规定或规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处于各地探索试点、积累经验阶段。高价彩礼的成因比较复杂,在当前经济社会条件下表现更加突出,制约了乡风文明培育,必须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而不适合行政手段“一刀切”。从根本上扭转陈规陋习等落后观念,关键在于加大思想道德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传统礼俗和陈规陋习之间划出一条线,告诉群众什么是提倡的,什么是反对的。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中央文明办把持续开展移风易俗纳入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尊老爱幼、节俭办婚礼等宣传。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带动更多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努力让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让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农村精神文明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010-59191859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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