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70315202001160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35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513号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9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我国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7B170315202001160
- 信息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35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0〕513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9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我国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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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将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作为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的重要举措予以推进,并积极稳妥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的供给能力。
一、关于扎实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相关农产品认证工作。绿色食品方面,我部不断健全审查制度和通报反馈机制,实施“部-省-地”三级审查,落实分段审查责任,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有机农产品方面,我部狠抓认证审查关,通过修订质量体系文件,优化认证计划管理,改善认证检测制度,提高认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地理标志农产品方面,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我部着力推动构建地理标志农产品统一认定制度。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审查规范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审核批准改革,便利用标申请人。无公害农产品方面,2018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启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将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合二为一,下放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时,我部积极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相关基地建设,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农业展会加强相关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组织了“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农产品质量安全万里行”等全国性宣传活动,组织拍摄了《源味中国》大型系列纪录片,有效提升了品牌价值。截至2020年6月底,已认证绿色食品38545个、有机农产品454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3090个和无公害农产品71185个,建成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721个、有机农产品基地30个、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10个。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程序,健全认证体系,严把认证标准,不断提高农产品认证的规范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美誉度。同时,推动构建地理标志农产品统一认定制度,并按照有关要求稳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
二、关于建立激励机制,扶持“三品一标”品牌建设
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出台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2019年,印发《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了农产品认证登记发展计划。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园区创建中,明确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要求。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我部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计划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10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2019年,各地共落实资金6.02亿元,支持2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许多地方政府将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纳入财政奖补范围,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奖励和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加快制度顶层设计,积极构建以绿色优质为导向的农产品认证补贴政策,加大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的投入力度,提高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同时,大力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公益宣传,讲好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故事,创响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
三、关于抓好证后监管
近年来,我部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有关认证农产品的证后监管。规范用标方面,严格落实绿色食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等5项证后监管措施,2019年撤销31家企业34个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印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开展2019年春节、春茶和秋季地理标志专项整治等保护行动,查处一批典型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案件。质量监管方面,2019年抽检绿色食品样品8896个,合格率99.42%;加大有机农产品抽查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强化问题产品处置。对3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28个样品开展安全指标和品质指标监测。追溯管理方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品牌认定等挂钩,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强化相关认证农产品的市场监管执法,加强市场巡查执法,持续开展整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相关标志行为行动,提高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认证农产品公信力。加大对相关认证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高相关认证农产品的信息化监管水平,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156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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