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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70309201700886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27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7日
内容概述
247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170309201700886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27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7日
内容概述
247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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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您们提出的关于把握“一带一路”推广优质农产品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更多优质农产品参与国际贸易

农产品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公众健康、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备受世界各国国民高度关注和政府高度重视。我国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起步晚,但由于政府的强有力推动,进展和成效显著。2016年部组织开展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显示31个省(区、市)152个大中城市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产品108个品种94个参数,抽检样品45081个,总体合格率为97.5%。其中,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8%96.2%99.4%95.9%99.4%,主要农产品平均合格率已连续三年保持在96%以上,并呈现“稳中向好,不断提升”的发展态势。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过程中,实施质量兴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通过标准化生产、全程控制和执法监管,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安全优质、绿色生态、营养健康。

中国是农业大国和农耕文明国家,农产品品种资源丰富,各地名优农产品和地理标志性农产品独具特色,深受消费者欢迎,发展潜力巨大,国际市场互补性强,尤其在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海外认证方面,已有一些起步和良好开端。2017年6月,中国与欧盟正式签署了地理标志互认协议,双方互认各自100个独具本地区农耕文化和独特品质的地域特色农产品及加工品。中国福建的桐江鲈鱼、湖北的潜江龙虾等农产品被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保护清单,不久的将来,一批中国特色农产品及加工品将便捷进入欧盟市场。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将中国名优特色农产品推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主要贸易国,既有利于传播中国传统农耕文化和高品质农产品,更有利于增进国际间的贸易互信和合作交流。下一步,我们将紧紧依托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强化农产品海外推介和贸易促进活动,使国内更多的名优特色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展现中国悠久的农耕文化和独特的地域特色农产品品质。

二、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农业领域国际合作

农业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点领域。经国务院批复,已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组成国家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农业领域合作和农业“走出去”工作。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农业“走出去”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框架。2017年1月,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编制印发了《农业对外合作“十三五”规划》。今年5月,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联合发布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部署,我们将大力支持和鼓励国内各地特色农产品申请国际认证,帮助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安全优质特色农产品,并积极研究鼓励性扶持政策措施,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推进农业产业融合深度合作,将中国优质农产品推介出去,同时适当引进“一带一路”国家优质农产品和先进技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一带一路”区域共同繁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培育具有国际化品质优势的中国地域特色农产品,充分依托港澳特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国际贸易便利条件,发展港澳特区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联合联动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与交流,全方位落实中国在“一带一路”农业方面的战略部署。

感谢你们对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农业部

2017年9月27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010-5919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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