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索 引 号
07B170309201700879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4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5日
内容概述
对714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170309201700879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4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5日
内容概述
对7142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5日

字体:[大 中 小]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大量施化肥现象突出,导致耕地质量下降,作物增产潜力和产品质量下降,这与农业绿色发展和公众追求绿色优质农产品的目标不相一致,需要尽快加以调整和改进农业生产方式,以加快实现绿色食品快速发展,从生产源头保障公众食物安全。 

一、关于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

今年4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的通知,确立了重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东北地区秸秆处理、农膜回收和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等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已在全国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和耕地保护质量提升工程。耕地是农业生产的最重要生产资料,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我们认同您提出的提高农民对土地质量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推行有利于耕地保护的生产行为的建议,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中,将重点支持农民使用高效新型肥料增施有机肥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减少化肥用量,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态环境

二、关于增加绿色食品总量规模,确保品牌公信力

目前,绿色食品总量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公众对优质绿色食物的消费需求。我部将根据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和发展绿色食品的条件基础,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强化全程管控,积极做好企业申报和产品审查把关,强化获证产品证后监管,提升绿色食品的美誉度和品牌公信力。

相对于常规农产品生产,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成本要高一些,绿色食品的价格一般也比常规农产品和食品要高一些。由于绿色食品市场体系尚不发达,生产与消费信息存在一定的不对称,个别绿色食品价格高出普通食品几倍。下一步,我部在推动绿色食品发展的同时,加快建设绿色食品市场营销体系,畅通生产、流通与消费信息,严防价格暴利和欺诈行为。

三、关于加大政策资金投入,不断满足公众消费需求

您提出的在绿色食品流通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基地创建等方面加大力度的建议具有现实意义,我部对这几方面一直高度重视,尤其是对新疆绿色食品产业的扶持上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我部支持新疆15个县(市)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137万亩;在新疆乌鲁木齐举办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技能提升培训班,加强农业系统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队伍建设,提高检查员综合素质;通过搭建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等专业展会平台,加大对新疆产品的宣传力度,促进市场营销。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绿色食品基地创建、认证、发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经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品牌公信力,构建绿色食品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实现绿色食品平稳发展。对新疆国家级贫困县继续提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优惠政策,减免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及有机产品认证费;继续支持新疆建立规模化、区域化的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依托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等专业展会平台,继续加大对新疆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宣传力度,促进该地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市场营销,引导企业进入国内外市场。

四、关于推进新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农业资源禀赋得天独厚,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种丰富。新疆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展绿色食品有利于打开欧亚农产品市场、深化农产品加工业,促进我国绿色农业转型升级和特色优质农产品快速发展。新疆绿色食品已具备一定总量规模和较好的工作基础。到2016年底,新疆已有绿色食品企业271家,产品548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4个,面积812.3万亩。和田玉枣、天山面粉、牛羊肉制品、葡萄酒等一大批绿色食品深受消费者喜爱。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战略部署,我部自2011年7月开始,对新疆国家级贫困县免收绿色食品认证标志使用费,全力支持当地农牧民通过发展绿色食品脱贫致富。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对新疆绿色食品发展的支持力度,在产品认证、基地创建等方面继续加大减免支持力度,推动新疆绿色食品发展,促进新疆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010-59192387

 

农业部

20179月25 

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