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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70315201700796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824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7〕310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内容概述
关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经我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索 引 号
07B170315201700796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824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7〕310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生效日期
2017年09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内容概述
关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经我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8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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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同意对外公开

张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收悉。经我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培训,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在加强宣传培训方面。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普及,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开展图书发放、现场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举办针对各责任主体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活动,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和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相关专家编写系列科普文章,通过各大媒体进行宣传刊发。三是结合互联网信息技术,拓宽风险交流渠道,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天地”微信公众号,推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科普解读消息。四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纳入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推动广大生产经营者实施标准化生产,严格控肥、控药,认真执行生产记录、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方面。我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施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生猪屠宰、农资打假等7个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各地区、各行业通力协作,全系统上下联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4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35万家次,查处问题3.4万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5亿元。三聚氰胺连续7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基本打掉地下“黑窝点”和生产经营链条,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了较好控制。

  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我部将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为相关领域生产经营主体公平营商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度。2014年12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015年12月,出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公开与归集管理的意见》,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开格式,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公开与归集管理工作。2017年5月,启动制定《农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完善农资领域违法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2015年,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开设“农安信用”平台,建立农业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领域信用信息,并将信用信息定期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目前,共归集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19.4万多条。三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2017年2月,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29个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限制行政许可、限制从业资格、实施重点监管等25个方面,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配合相关部门共签署9个关于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等方面的联合惩戒备忘录以及纳税A级企业、优秀青年志愿等方面的联合激励备忘录。积极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失信名单信息嵌入我部农业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和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等工作系统,在办理行政许可、资金安排、项目审核过程中,首先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自动比对、自动警示、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加强诚信宣传教育。2016年,中国农药推广和应用协会启动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首次评定A级信用企业30家。中国种子协会评定A级以上信用企业364家,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评定AA级以上信用企业74家。

  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禽畜标准化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重点,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持续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快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优化“农安信用”平台,实现对全国农业系统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尽快出台《农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二、关于强化农药监管

  我部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工作主线,扎实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把准入关口保质量。补上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的短板,制定特色小宗作物和农药试验群组化目录,组织开展扩作登记联合试验。组织开展例行抽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高毒农药、隐性农药成分、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农药市场检查,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核实、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16年,全国农业部门共查处农药违法案件7848个,涉案农药411.6吨、涉案金额7493.6万元、涉案人员4170人、逮捕97人,捣毁制假窝点10个。二是聚焦重点产品防风险。强化安全风险监测评价。建立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对乙酰甲胺磷等代谢物为高毒的农药开展风险评估,为续展登记、科学使用、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禁限用管理。在风险评估基础上,依法对2,4-滴丁酯、百草枯等8种高风险农药采取了禁限用管理措施,使130家企业的248个产品退出农业领域、57家企业的79个产品被限制使用。目前,禁用农药已达39种,农药安全事故明显减少。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2016年,共组织11个省87个县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实现扫码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通过示范带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已覆盖到26个省(区、市)1200多个县(市、区)。三是加强对农药经营者的指导管理。严格经营条件准入,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具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要求具有两年以上从业经历。规定了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米、仓储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米,安全防护、消防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要求。明确实行农药可追溯管理,要配备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销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要求建立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回收和处置农药废弃物,指导购买人正确选购和科学使用农药。

  下一步,我部将围绕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的落实工作,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通过在农药产品包装、标签上标注二维码等电子追溯信息码,强化农药溯源管理。同时,通过简化登记流程、开展联合试验等措施,鼓励农药企业开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努力做到农业生产有药可用、农药质量可靠,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关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6%左右,总体形势稳中向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是,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尚不能完全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我部积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保障,先后配合立法机关修订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从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四个环节全面加强了对农药的监管,设置了农药登记、农药生产许可、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并要求对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同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包括罚款、没收、吊证、禁业等严厉处罚措施,对于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进程,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制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制保障。

  四、关于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农产品三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农业部门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奖励补贴、项目配套、绩效管理等方式加大对“三品”农产品的扶持。目前,多数省份对“三品”认证都有补贴或奖励政策。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知名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以品牌化引领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创建“三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质量追溯管理,推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发展“三品”。借助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网络电商平台,开展“三品”宣传推介,提高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严格“三品”产品的准入条件,加强“三品”证后监管,提高“三品”品牌公信力。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部的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010—59193168

                                                  农业部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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