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00410202200674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植业管理司
- 信息名称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清洁类消毒类产品是否属于农药的认定意见
- 文 号
- 农办农〔2022〕15号
- 生效日期
- 2022年08月30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5日
- 内容概述
- 你厅《关于恳请明确清洁类消毒类产品是否属于农药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 索 引 号
- 07B100410202200674
- 信息名称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清洁类消毒类产品是否属于农药的认定意见
- 文 号
- 农办农〔2022〕15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植业管理司
- 生效日期
- 2022年08月30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5日
- 内容概述
- 你厅《关于恳请明确清洁类消毒类产品是否属于农药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清洁类消毒类产品是否属于农药的认定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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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你厅《关于恳请明确清洁类消毒类产品是否属于农药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据此,你厅函询的标签标注“除菌”“杀螨”等功效的洗衣液、洗手液、管道疏通剂等清洁类产品以及消毒类产品,不属于上述农药范畴,不按照农药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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