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01215202000742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植业管理司
- 信息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48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 文 号
- 农办案【2020】67号
- 生效日期
- 2020年09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14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548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 引 号
- 07B101215202000742
- 信息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48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 文 号
- 农办案【2020】67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植业管理司
- 生效日期
- 2020年09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14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548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48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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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
“关于开发南方水田资源潜力,提升我国粮食综合产出能力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粮经饲三元农作制度,优化稻田种植结构,提高稻田综合生产能力
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农民优化种植结构,合理利用光热资源,开发冬闲田种植油菜、绿肥、马铃薯、饲料大麦等冬种作物,加快构建粮经饲三元农作制度,提高食物综合产出能力。一是积极发展冬季农业。通过耕地轮作休耕、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在长江流域推行稻油、稻肥等轮作模式,大力开发水稻田等冬闲农地扩种油菜、绿肥等,既增加了相关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促进了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改善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央财政还通过产油大县、优质粮食工程等奖励资金,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发展油菜等冬季作物。二是支持恢复发展双季稻。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今年籼稻最低收购价,每斤提高0.01元,同时中央财政统筹安排40多亿元支持各地恢复早稻生产,有力促进早稻面积增加。此外,2020年中央财政对11个稻谷主产省(区)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植水稻的收益。三是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按照“稳粮增收、生态绿色、质量安全、三产融合”的要求,农业农村部推动稻渔综合种养在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实现有序发展、规范发展和创新发展。截至2020年,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3800多万亩,比2016年增加1600多万亩。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支持南方地区充分利用优质耕地资源,合理安排种植结构,挖掘稻田增产潜力,提高稻田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南方地区粮食自给水平。同时,在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前提下,有序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三产融合、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二、关于建立完善水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体系
中央财政积极支持水田开发,加强科技研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力促进了水田可持续利用。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我国对耕地实行统筹建设保护,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包含了水田、旱地、水浇地等地类。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23亿元,2020年安排702.05亿元,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下达各省份,南方地区可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耕地现状,以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水田建设。二是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0多亿元。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多措并举保护耕地资源,提升耕地质量。三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补贴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机具种类,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亿元,各省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对冬季农业生产需要的机具给予补贴。四是推进国家种子基地建设。2017年和2019年,农业农村部共认定了100个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其中包括6个油菜、12个马铃薯、2个青稞大麦等冬季作物种子基地,并通过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等渠道,支持改善基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生产供种能力。五是加大科研投入。支持农业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开展包括水田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粮食增产等在内的农业领域相关科研工作。同时,支持建设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从研发到市场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服务国家目标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通过地方农业科技行业发展,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中央财政继续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不断健全完善包含水田在内的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体系,在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同时,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
三、关于将因提高复种指数而扩增的农作物播种面积,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指标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占用耕地要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是落实法律规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重要举措。为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近年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建立了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机制,即实行耕地数量、粮食产能和水田面积综合评价的占补平衡方式。粮食产能根据耕地面积和耕地质量等别测算,其中耕地质量等别是以全国可比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作为本底,通过土地条件、利用条件逐级订正后得到的实际生产能力来划分,是对耕地生产能力和耕地资源条件的综合评价,已充分考虑作物种类和熟制的差异性。而农作物播种面积体现的是耕地种植利用情况,更多地反映农民种植意愿,不是耕地自身数量质量体现,与法律要求不一致,不宜作为指标来考核耕地占补平衡。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继续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定和后续监管,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靠。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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