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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428号建议的答复
郭成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发展谷子特色产业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谷子种植基地上给予支持
2017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以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为基础,在全国选择包括谷子在内的29个重点品种,集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历史文化厚重、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规划纲要》提出,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通过加大投入,创新金融政策,完善用地政策,重点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提高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规划纲要》落实,积极引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内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参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努力把谷子等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大产业。
二、关于在谷子精深加工和产业整合上给予扶持
谷子是我国传统的杂粮品种,优势特色突出,加工增值潜力大。农业农村部注重开发谷子等杂粮作物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加工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统筹推进谷子等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合理布局原料基地及加工专用品种生产,提升谷子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在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框架内,先后建立8个杂粮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谷子等杂粮加工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引进、集成和示范推广。二是大力促进产业融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有关部门,将“坚持产业融合、协调发展”作为发展谷子等粮食产业经济的一项重要原则,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理念,在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建设包括谷子等杂粮在内的主食产品加工基地,推动地方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引领、产业扶持和市场引导,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打造价值链,提升谷子产业发展水平。
三、关于在谷子品牌和营销上给予扶持
农业农村部将支持谷子等农产品品牌发展和扩大营销作为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各地区农业品牌创建工作。一是打造特色优势品牌。《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谷子等特色杂粮要突出品质优良、营养丰富的特征,将黄土高原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东北地区等列为发展重点区域,大力促进谷子等杂粮作物生产,力争建成一批优势特色生产基地,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二是开展农业品牌推选和营销。农业农村部利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平台,举办“我为品牌农产品代言”大型公益活动,邀请26名社会知名人士、30名农民兄弟倾情推介家乡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劳动模范申纪兰为山西沁州黄小米代言,社会反响热烈,沁州黄小米荣获“2017中国农产品百强区域公用品牌”,有力提升了谷子品牌影响力。三是组织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培训。为助力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创建,2017年我部在广西百色举办农业品牌专题培训班,就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品牌营销与推广、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与培育等开展培训,来自山西、河北等27个省(区、市)的100多名代表参加培训,提高了各地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的意识和能力。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以品牌强农为引领,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为抓手,依托各类农业展会、营销推介平台,借助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进一步推动谷子等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品牌附加值。
四、关于在谷子产品研发上给予扶持
谷子具有高产、抗旱、节水的特性,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具有较好的推广前景。农业农村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谷子产品的研发支持力度。一是设立产业技术体系。“十三五”期间,调整优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门设立谷子高粱产业技术体系,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860万元,支持首席科学家1人、岗位科学家33人、综合试验站站长29人,开展谷子高粱种质资源收集评价、育种与繁育、病虫害防控、栽培与土肥、农机装备、产后加工等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做好技术集成示范和指导服务,提高谷子高粱产业的科技水平。二是加快新品种选育。加大谷子等杂粮作物新品种试验筛选和展示示范力度,对包括谷子在内的29种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选育一批特色品种,满足产业发展和消费需求。目前,已有162个谷子品种完成登记。同时,结合《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支持包括谷子在内的优质、高产、抗逆小宗作物品种选育。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现有扶持政策和项目,继续支持谷子等产品的研发推广,提升杂粮产业发展水平。
感谢您对“三农”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3351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