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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00315201800374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04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6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6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8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04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100315201800374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04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6号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18年06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8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04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0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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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我国先后于1958年和1979年开展过两次全国性的土壤普查,形成了土壤志、土种志、专题调查报告,土壤系列图件、土壤资源数据等资料,积累了翔实的基础资料,为开展退化耕地治理、污染耕地修复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充分利用两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一是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1984年,全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已建设国家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1015个,省级监测点3000多个,市县级监测点11000多个。初步构建了覆盖主要土壤类型、种植制度的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连续14年发布《国家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年度报告》。二是开展县域耕地质量调查2002年开始,我部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和相关科研院所,完成全国所有2498个农业县(场)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采集土壤样品370多万个,分析化验3000多万项次,绘制各类专题图件2万余幅,获得了详尽的耕地质量基础数据资料。三是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2014年,以县域耕地质量调查等成果为基础,先后开展省级耕地质量和主要粮食产区耕地质量汇总评价,以我部公报的形式首次发布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2017年,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进一步完善了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制度和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四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2012年,我部启动了全国16.5亿亩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2016年,与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根据详查总体方案,切实做好实验室筛选、技术人员培训、采样点位布设、技术文件制定等工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切实履行好耕地质量管理职责,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的规定,按照每5年发布一次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工作,2019年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抓紧研究开展全国土壤普查的方案,积极争取政策、项目与资金支持,争取尽早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二、关于成立委员会负责技术方案制定

近年来,我部在完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2016年制定印发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进一步明确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信息发布等各项制度,规范了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完善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耕地质量等级》《土壤质量—词汇》《耕地质量划分规范》《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耕地质量预警规范》《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土壤检测》等系列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耕地质量标准体系。三是加强指导服务。2018年,成立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建设专家指导组,由土壤、肥料、栽培、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在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耕地质量保护立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研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科学制定方案。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和《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完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等技术方案,编制《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全面掌握我国耕地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二是建设数据平台。汇总整理第二次土壤普查、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资料。综合应用地理信息系统、云计算、网络通信和信息安全等技术,建设国家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实现耕地质量数据信息化汇总、网络化传输、数字化处理与可视化展示。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建设专家指导组的作用,整合相关政府机构、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专家资源,开展基础理论和标准规范研究,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提供技术支撑。

三、关于发挥中央、地方和基层财政和科研单位的作用

我部在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时,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技术推广机构和教学科研单位的作用,形成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发挥技术推广机构主体作用。成立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专门承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建设、保护监督等工作。依托省、市、县各级土壤肥料技术推广和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按照统一标准和方法,分区开展耕地质量现状调查、采样测试、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图件编制和成果验收等工作。二是发挥教学科研单位支撑作用。支持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西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中央和地方教学科研单位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充分利用相关教学科研单位的土壤肥力试验网和野外监测台站,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三是发挥财政项目资金保障作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设立相关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项目,支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推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地方各级农业部门也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加项目资金,保障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加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投入力度,继续发挥各级技术推广机构和教学科研单位的作用,扎实推进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等工作。同时,组织科研院所开展土壤普查相关研究,为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做好技术储备和工作准备。

感谢你们对耕地质量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农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1834

                      农业农村部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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