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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01214201600215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725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6〕244号
生效日期
2016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31日
内容概述
关于加快推进化肥农药施用“双降”工程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101214201600215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725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6〕244号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16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31日
内容概述
关于加快推进化肥农药施用“双降”工程的建议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7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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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长庆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化肥农药施用“双降”工程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限制高毒性农药和化肥的生产及销售

  化肥和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中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也存在化肥过量施用、盲目施用,农药使用量较大、施药方法不够科学,带来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残留超标、作物药害、环境污染等问题。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化肥、农药的科学使用,实行严格的登记、生产和经营管理制度。《农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制度,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其它禁止使用的产品;《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对责任人员处以拘留;《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则规定了向土地倾倒有毒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刑事责任;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同时明确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以外,还可以给予拘留。近些年,在农业、工商、质检、公安等执法部门的监管下,滥用农药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先后淘汰了六六六、滴滴涕等38种高毒高风险农药。从2010年开始,我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对高毒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并加强科学使用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2013年开始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项目,目前已累计在8省58县(市、区)建设847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门店,全部配齐计算机扫码器等设备,使用农药可溯源管理平台系统建立电子购销档案。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执法,使相关规定落到实处。正在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对设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部还将及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依法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完善高毒农药可追溯管理体系。

  二、关于鼓励扶持发展生物制剂替代农药、化肥

  我部充分发挥农药登记的引领作用,鼓励农药企业研发、登记高效低毒生物农药,优化农业生产用药结构,引导高效低毒农药比例大幅增加。目前,剧毒高毒农药品种占登记产品比例从2007年的35%降到了2%以下。同时,为鼓励农民在农业生产、特别是鲜食园艺产品生产中使用低毒生物农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近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试点项目,对蔬菜、果树等作物上使用低毒生物农药给予适当补贴。通过财政补贴,大大减少了农民用药投入,调动了农民选用低毒生物农药的积极性,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了农民收入。2015年,在北京等17个省(市)46个市(县)建立蔬菜、果树、茶叶等农药残留控制示范区,示范面积达12.4万亩,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农业提质增效。

  2015年,我部印发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将生物肥料推广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十二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生物产业发展,给予了政策和资金支持,微生物肥料产业得到快速稳定的发展。近年来,微生物肥料产品登记的申报数、企业数和获登记证数,均维持在较高水平,年均新增登记的微生物肥料产品数量超过300个;至2015年底累计批准颁发产品登记证2398个。目前,我国生物肥料产业基本形成,有1000余家生产企业、产能1200万吨、产值200亿的产业规模。按现在的发展势头,“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生物肥料总产量将达到2000万吨以上,成为肥料家族中的重要成员。

  科技部高度重视化肥农药减施和替代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尤其在“十二五”期间,在863计划中启动实施了“农业药物分子设计与产品创制”重大项目和“农用微生物制剂与酶产品创制”主题项目,投入专项经费20528万元,创制一批生物杀虫剂、生物杀菌剂、生物调节剂和生物除草剂等重大产品。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中部署了“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通过专项的实施,建立先进的氮磷化肥和高毒化学农药代替技术。目前,该试点专项已完成2016年度第一批申报项目答辩评审。同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领域首批启动项目中设立了“新型缓释肥与有机肥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等项目,投入专项经费,主要针对国家重大问题,重点突破一批前沿和核心技术,包括新型农业微生物肥效制剂的创制、有机(类)肥料生产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等;创制一批生物有机菌肥、生物杀菌剂等重大产品。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生物农药、肥料的管理,重点从登记、市场监管和科学施用等方面开展工作,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化肥

  2009年以来,农业部已经连续7年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行为,农药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农药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2015年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83.65%。2015年,农业部组织8家部级肥料质检中心对河北等25个省(区、市)开展了全国春季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样品183个,抽样基数2427.14吨,涉及肥料生产企业153家、肥料经销企业(个体商户)79家。抽查的183个肥料样品中,检验结果合格的170个,合格率92.9%。监督抽查结果通过《农民日报》、中国农业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同时,根据市场监督抽查结果,对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重点专项抽查,对违法情节严重者依法吊销农药登记证。对抽查肥料产品不合格的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将逐步建立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监督及产品追溯系统,采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物品编码等信息技术,推进生产企业商品编码体系建设,建立产品追溯数据库。积极开展“互联网+农资”活动,提供农化服务信息,推广农资电商等商业新模式。推动行业大数据应用,加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促进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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