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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01214200800390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信息名称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文  号
快报 第200期
生效日期
2008年10月16日
发布日期
2008年10月31日
内容概述
2008年9月25日至26日,我司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了“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现场交流会”。来自全国24个省(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创建基地县业务主管理部门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明确了进一步健全全国种植业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工作思路,部署了下一阶段的有关工作。
索 引 号
07B101214200800390
信息名称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文  号
快报 第200期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08年10月16日
发布日期
2008年10月31日
内容概述
2008年9月25日至26日,我司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了“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现场交流会”。来自全国24个省(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创建基地县业务主管理部门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明确了进一步健全全国种植业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工作思路,部署了下一阶段的有关工作。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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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9月25日至26日,我司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了“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现场交流会”。来自全国24个省(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创建基地县业务主管理部门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明确了进一步健全全国种植业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工作思路,部署了下一阶段的有关工作。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迫在眉睫、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9.19讲话和温家宝总理9.20讲话精神,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监管”的要求;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民、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提升管理能力的需要;是适应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会议提出,要尽快建立健全可追溯制度,做到责任早落实、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措施早到位。

会议认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在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一是通过基础性的技术研究工作,规范了产地编码、生产档案和包装标识管理;二是通过推广良好农业规范标准,推进了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生产过程的规范管理;三是通过产地编码、生产档案、标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了适用于种植业产品的可追溯信息平台系统。四是通过试验、示范和培训,并结合信息管理平台的测试运行,推进了产地编码、包装标识、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产品召回、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

针对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所面临的追溯主体小、产品包装率低、农产品流通环节多、市场准入相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与会代表通过研讨,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为重点,以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紧紧依托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可查询、可追踪制度。工作目标是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率先在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示范基地县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此,会议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规范农业投入品、田间档案、产品标识、产品认证以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尽快推进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三是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逐步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通过发布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管理规范,加快各地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步伐,推进全国性种植业产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五是要加强对可追溯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合作,构建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相应的管理机制。

 

 

                                (经作处供稿)

 

 ——————————————————————————

报:部长、副部长、部党组成员、国家首席兽医师、总经济师

送:各有关部委、办公厅主任、部长办、本司司长、副司长、

各处室、司系统各事业单位、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负责人、农情信息处存档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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