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80303201100183
- 信息所属单位
- 直属机关党委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关于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发[2011]14号
- 生效日期
- 2011年09月26日
- 发布日期
- 2011年09月26日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07B180303201100183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关于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发[2011]14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直属机关党委
- 生效日期
- 2011年09月26日
- 发布日期
- 2011年09月26日
- 内容概述
农业部关于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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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农业系统窗口单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现就在全国农业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也是农业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着力点。各级农业部门担负着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重要职责,同农民群众的关系最密切,与农民群众打交道最直接,为农民群众服务最具体。以基层农业站所、各级农业行政执法单位和农业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农业系统窗口单位,是联系农村基层、服务农民群众、推进“三农”发展的前沿阵地,能否做到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直接关系到农业部门形象,关系到“三农”工作全局。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突出为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服务主题,努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农民群众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提高服务“三农”的意识和能力,对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对于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农业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部署,把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与积极推进绩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中心任务,坚持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的导向,引导农业系统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中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在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公正廉洁办事等方面走在前、作表率,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三农”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站在农民群众的立场上,把保障农民群众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定政策、干事情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纠正少数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做到文明执法、高效服务。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三农”能力。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向农业战线先进典型和优秀农业专家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北大荒精神”、“南沙精神”、“祁阳站精神”等农业部门优良传统和作风,激发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大“三农”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依法依规办事,提高服务“三农”效能。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公正执法,公平服务,公开办事。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廉洁原则,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完善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解决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尽职尽责维护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认真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切实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三、积极丰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载体
紧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心任务,设计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所在单位和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坚持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战场。继续深化拓展粮食高产创建、“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农业系统创先争优的平台和抓手,全面扎实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和稳粮增粮科技大会战。建立健全抓工作落实的制度机制,将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为具体指标,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为“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光添彩。
普遍推行服务“三农”公开承诺。紧扣各地发展实际、重点业务工作和农民群众需求,提出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服务目标、服务措施等,采取设置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手机报等方式,公布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制度,年初承诺、年中督促、年末兑现。在各级农业服务中心普遍推行公开法律依据、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制度,推广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即时评议等做法,采取党员佩戴党徽、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形式,进一步改进服务作风,强化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效果。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服务“三农”排头兵。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以及“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党员互评和领导点评机制。通过设置意见箱、电子测评系统、网上投票等方式,接受农民群众即时评价、在线评估,即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结合党员干部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对本单位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深入基层一线密切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关心农民群众的冷暖安危,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地做群众工作,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畅通农业信访渠道,进一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农情。
不断加强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建设文明窗口、树立行业新风活动,加强和改进基层农业站所工作,严肃纪律、严格监督、严禁“吃拿卡要”。扎实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切实解决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多头执法以及违法乱纪等问题。
强化发挥农业科研推广机构的公益性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着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条件与能力建设,积极培育农技推广多元主体,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应用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到位率和覆盖率。
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推进和完善正在开展的以服务农村基层、服务农民群众为主题的有关活动,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努力探索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不断建立健全代理服务、行风评议、监督问责等制度。
四、切实加强对“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在农业系统窗口单位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强化领导责任。紧密结合“三农”业务工作,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明确领导责任、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根据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明确目标任务、活动载体和工作要求。根据种植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企、渔业等行业和行政机关、科技推广、行政执法等不同类型窗口单位实际情况,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沉,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根据地方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服从领导、主动融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努力构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深化党群共建。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注重发挥窗口单位中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和“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充分调动积极性,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农业系统为民服务的好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成为农业系统窗口单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及时将本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报农业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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