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60315202500176
- 信息所属单位
- 渔业渔政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16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5〕99号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6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16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7B160315202500176
- 信息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16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农办议〔2025〕99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渔业渔政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6日
- 内容概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16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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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生物渔药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渔药的分类管理制度
渔药对保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高度重视渔药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形成了兽医主管部门和渔业渔政部门协同监管的格局。近年来,我部持续强化渔药监管,开展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资质、条件及生产过程检查,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劣水产用兽药、以水质改良剂等非兽药名义生产经营假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纠治水质改良剂等产品违规标注预防、治疗动物疾病用途等典型问题。2021年,我部修订《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92号),针对水产养殖用兽药注册申请采取优先评审方式,即第一时间进行评审、第一时间报出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第一时间安排复核检验,极大缩短了评审时间,促进临床急需、市场短缺渔药产品快速上市。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加大兽药监管执法力度,完善绿色渔药通道,优化新药审批流程,为我国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关于加强生物渔药新产品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我部高度重视生物渔药等兽药的研发,“十四五”以来,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部署了“水产病害的绿色渔药开发与精准防治技术”等项目,支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单位围绕生物渔药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促进渔药源头创新。湖北省是我国水产养殖大省,具备良好的开展渔药研究与检测的环境。我部支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加强设施设备建设、提升技术能力水平,2019年该所通过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可开展水生动物相关药品临床试验工作;2025年,我部支持其开展恩诺沙星粉(水产用)等产品的休药期、适应证相关研究,加强药物研发与创新。下一步,我部将加强“水产病害的绿色渔药开发与精准防治技术”等已立项项目管理,推动研发项目产出高水平成果;同时继续支持湖北省等水产养殖大省根据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针对性开展渔药研发与检测,进一步激发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创制的积极性,提升渔药创新发展水平。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010-59192970
农业农村部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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