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160303202200162
- 信息所属单位
- 渔业渔政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 文 号
- 农渔发〔2022〕7号
- 生效日期
- 2022年03月17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17日
- 内容概述
-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 索 引 号
- 07B160303202200162
- 信息名称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 文 号
- 农渔发〔2022〕7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渔业渔政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03月17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17日
- 内容概述
-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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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有关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预警和防控,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水平,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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